內容簡介
《歐盟反傾銷法及其對中國實施類型》由四部分組成:
第一、主要闡述歐盟反傾銷法的法律淵源和框架。其中又分4個內容:
1、闡述歐盟反傾銷法所具有的法源國際性
2、闡述法源歐洲性
3、解讀歐盟反傾銷法的實體規則和程式規則。
4、在“1、2、3”的基礎上釐清歐盟對非歐盟成員國進行市場經濟國家和非市場經濟國家劃分的法律原則。
第二、主要評析歐盟對中國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案例,並總結出了三種類型、三種不同的正常價值計算方式和三種不同的結果。將眾多的案例歸類分為三種常見類型,簡化了對錯綜複雜案例的理解和解釋。
第三、對案例進行了總體評估和原因分析,從巨觀層面和微觀案例層面歸納和分析了歐盟對華實施反傾銷措施的主要原因、主要方法和主要理由(案例中列舉),並相應提出了中國應對歐盟反傾銷措施的16條對策和建議。
第四、展望和探析了中歐貿易發展面臨的新挑戰和發展趨勢。
作者簡介
戴啟秀,留德碩士,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現任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與外交事務研究院副院長。上海歐洲學會、上海國際關係學會、中國歐洲學會德國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德國研究和歐盟研究,開設課程:近代國際關係史、歐洲研究。獨立承擔國家和省部級項目共4項:“歐盟市場一體化的經濟立法”、“歐盟對外貿易法同WTO法規的對接”、“德國東部經濟轉軌後的問題研究”“歐盟對華反傾銷案例研究”。參與項目2項。發表論文46篇,專著1部:《德國模式解讀:建構對社會和生態負責任的經濟秩序》。參編專著2部。
2006年榮獲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授予的“2003年至2005年度上海市社會科學學會優秀工作者”稱號。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部分 歐盟反傾銷法的法律框架
第一章 歐盟反傾銷法的法源國際性
第一節 國際反傾銷協定產生的時代背景及其實踐
第二節 歐共體/歐盟反傾銷法與國際反傾銷協定的對接
第二章 歐盟反傾銷法的法源歐洲性
第一節 對外共同貿易政策
第二節 共同貿易保護措施
第三章 歐盟反傾銷法:實體規則和程式規則
第一節 實體規則:傾銷與損害的確定
第二節 程式規則:反傾銷程式及措施
第三節 反傾銷調查的機構
第四節 “非市場經濟國家”在反傾銷法中的地位
第四章 中歐關於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爭議與歐盟反傾銷政策關聯性
第一節 歐盟對華政策變遷及其政治法律框架
第二節 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爭議與中歐貿易政策政治博弈
第三節 反傾銷政策成為抑制“中國崛起”工具之
第二部分 歐盟對華反傾銷案例評析:三種類型和三種處理方法
第五章 第一類型:市場經濟待遇及其常規處理案例
第一節 獨資和合資案例:節能螢光燈案
第二節 市場經濟地位申請:鉬鐵案
第三節 根據歐共體利益的裁定:矽鐵案
第四節 五年期滿無複審:耐火黏土案
第五節 多次複審案:16年之久腳踏車案
第六章 第二類型:非市場經濟待遇及案例
第一節國有企業案例:氟石
第二節 出口價格與類比國:碳化鎢和熔凝碳化鎢
第三節 20年反傾銷案例:彩電(1988—2007)
第四節 反傾銷規避:鋼鐵管接頭部件案
第五節 市場經濟地位申請案:非合金中厚鋼板產品
第六節 價格承諾被拒絕案:家用鋁箔案
第七節 盲目選擇類比國:鋼纜、鋼繩、鋼索案
第七章 第三類型:有條件的市場經濟待遇及案例
第一節 打火機案
第二節 矽錳鐵案
第三節 “螢光燈”案/“浙江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節 不鏽鋼緊固物及零部件案
第三部分 總體評估、原因分析和對策建議
第八章 案例總體評估及其特點分析
第一節 第一類型:經濟處理原則
第二節 第二類型:政治處理原則
第三節 第三類型:政治標準、經濟技術混合處理原則
第九章 導致歐盟對華反傾銷的原因分析
第一節 市場經濟地位:政治問題在經濟領域的反映
第二節 經濟原則解釋的局限性
第三節 歐盟對華反傾銷的常見手段與方法
第十章 歐盟對華反傾銷案例中主要列舉的理由
第一節 經濟體制與產權問題:控股比例、原材料、土地、稅收
第二節 價格體制:資源配置、原材料、能源、人工成本核算
第三節 經濟技術標準:會計制度問題
第四節 中國企業經濟與法律原則錯誤的混合運用
第十一章 中國應對歐盟反傾銷措施的對策和建議
第一節 政治層面
第二節 經濟層面
第三節 行為層面
第四部分 中歐貿易發展面臨的挑戰
第十二章 新貿易保護主義下的非關稅壁壘
第十三章 環境保護和綠色壁壘:WEEE、RollS和eup
第十四章 技術質量標準和技術壁壘:非食品類一REACH壁壘
第十五章 關注價格競爭以外的競爭方式
結束語幾點結論和有待討論的問題
附錄:歐共體/歐盟對華實施反傾銷的法規、決議、決定、公告文本總目錄(1993一2002),附中文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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