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妓詞

歌妓詞是指以那些以歌妓形象和生活心態以及詞人同歌妓之間的關係為中心的抒寫他們日常相處事件為內容的那一類詞。古代的妓分為許多不同種類,其中的歌妓主要是指以歌唱為業的妓女。從詞誕生之初,歌妓就是各家吟唱的一大對象,故歌妓詞在文學史上也占著一定分量。

隋唐時代,詞本身就是一種訴諸視聽的音樂舞蹈藝術,我們今天所說的“踏歌起舞”、“載歌載舞”、“且歌且舞”、“手舞足蹈”等等成語俗語,便是對此很直觀、很形象、很具體的描述。隨著宮廷歌舞表演藝術的民間化和普及化,許許多多賴此為生、以此為業的女樂倡優、歌伎舞女便從宮妓、御妓、官妓、營妓的專業化角色進而過渡到商女、歌姬、舞姬、侍妾、女奴、家伎、私妓、市妓的多元化個性身份,職業場所也隨之從“女閭”、“教坊”逐漸轉移至“煙花柳巷”、“勾欄瓦肆”、“秦樓楚館”、“金粉秦淮”、“紅燈青樓”。在唐代,整個社會更是盛行一種“尚文好狎”的世風,詩仙李白曾有“美酒樽中置千斛,載妓隨波任去留”、“攜妓東山去,春光半道催”的狂放不羈,詩聖杜甫曾有“雨來沾席上,風急打船頭。越女紅裙濕,燕姬翠黛愁”的憐香惜玉,詩魔白居易也有“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的風流瀟灑,詩人杜牧更是後來居上、獨領風騷,以“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的灑脫飄逸而青史留名。在兩宋時代,諸如柳永、歐陽修、司馬光、蘇軾、晏幾道、賀鑄、周邦彥、秦觀、辛棄疾、姜夔這樣的政界名臣、文壇泰斗、詩人詞家,他們既工於音律又擅長填詞,與當時上層娛樂圈裡的歌妓優伶更是保持一種相當密切的關係,正是他們的全方位涉入,遂使曲子詞從通俗的“伶工詞”演變到高雅的“文人詞”。這不僅僅是個人生活方式的體現,而是以此作為一種文學藝術的積澱與提升,更重要的是宋代盛行歌妓制度,文人士大夫與歌妓優伶的頻繁接觸完全是一種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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