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一書由社會學教授寇學軍著作發表,本書力圖通過對中國社會轉型期階段監督體制的嚴重缺陷和法律體制的缺失,是使權力失去有效監督從而導致腐敗的內在邏輯關係的深入剖析,力求從源頭上構建起長效完善的防治腐敗的廉政法治體制,以把腐敗減少到最小範圍和最低限度。
圖書信息
書 名: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
作 者:李光明
出版社: 經濟日報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5月
ISBN: 9787801809902
開本: 16開
定價: 20.00 元
內容簡介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本成果系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是一項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和套用價值的課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在整體的設計和內容方面,體現出較為明顯的前瞻性和創新性的特徵,為豐富和發展反腐倡廉建設的理論起到了積極作用。
作者簡介
寇學軍,男,漢族。1993年3月畢業於浙江大學哲學、社會學系,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現任河南省商丘市委黨校副教授、商丘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學、民法學、刑法學等,先後發表論文50餘篇,出版專著3部,主編參編教材6部,主持或參與省級規劃辦、社科聯課題多項,獲一等獎成果四項,二等獎成果兩項等。
李光明,河南省商丘市委黨校法學教授。1982年畢業於西藏民族學院政法系。本人長期致力於法學、政治學、行政管理學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先後在國家級、省部級報刊雜誌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80餘篇,出版專著5部,負責並完成省部級、市廳級重點科研課題36項(包括省部級社科規劃項目4項),其中有28項獲得省、市級優秀科研成果1-3等獎的榮譽稱號。學術論文和科研項目受到高層專家學者和上級領導部門的關注和好評。本人先後被聘任為中國國情調研中心常務理事、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理事、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等職。
圖書目錄
序
第一章 社會轉型期權力主體腐敗演變的心理特點
第一節 權力主體腐敗心理形成的內外因素
一、權力主體腐敗犯罪的嚴峻形勢
二、社會轉型期階段的價值觀念衝突
三、權力主體腐敗心理的形成過程
第二節 權力主體腐敗心理的主要特點
一、特權心理導致“公僕”變“主人”:唯我獨尊,膽大妄為
二、貪慾心理導致官員私慾膨脹:毫無顧忌,瘋狂逐利
三、攀比心理使當權者見利忘義:攀富比闊,及時享樂
四、僥倖心理誘發領導幹部“下水”:不懼前車之鑑,隱蔽頂風作案
五、投機心理為謀取私利巧立名目:挖空心思鑽擠漏洞,設法取得“灰色收入”
六、從眾心理導引串案窩案:相互包庇依存,組成利益同盟
七、失衡心理驅使官員信念失落:鋌而走險,大撈特撈
第三節 研究權力主體腐敗演變心理的重大意義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目錄
第二章 社會轉型期權力主體腐敗演變的行為特點
第一節 腐敗行為的隱蔽性——在主體與環境上呈現出“合法”與“黑數”的發展趨勢
一、封閉信息、暗箱操作是權力腐敗行為最基本的手段
二、“官場兩面人”的公眾形象具有很大的迷惑性
三、以“合法”的形式撈取不合法的利益是常用的方式
四、腐敗官員的作案手法多樣化,具有明顯的隱蔽性
五、懲罰失當使腐敗的“危險係數”小於“保險係數”
第二節 腐敗行為的連續性——在時間與數量上呈現出長期且反覆的發展趨勢
一、規模上,腐敗的發生具有普遍性
二、手段上,腐敗行為具有掠奪性
三、表現形式上,腐敗的滋生蔓延具有體制性和有組織性
第三節 腐敗行為的傳染性——在形式與手段上呈現出團伙型和智慧型化的發展趨勢
一、既得利益是形成團伙性腐敗的前提和基礎
二、腐敗文化是滋生團伙性腐敗的深層次因素
三、團伙性腐敗的實質就是利益上和命運上的共同體
四、團伙性腐敗的結構性行為特點
五、團伙性腐敗惡化從政環境
六、團伙性腐敗使權力行為進一步呈現高智化狀態
第四節 腐敗行為的廣泛性——在職級與層次上呈現出向低齡向高層兩端發展的趨勢
一、腐敗問題涉及到官員的各個層面
二、群體性高官腐敗犯罪現象明顯上升
三、腐敗現象在年輕領導幹部和年輕公務員群體中逐漸蔓延
第五節 腐敗行為的多樣性——在範圍與領域上呈現出縱橫交錯輻射滲透的發展趨勢
一、腐敗發展的勢頭愈演愈烈
二、以“一把手”為首的集體性腐敗日趨嚴重
三、涉黑腐敗發展迅速
四、色情腐敗成為難治的公害
五、節假日腐敗是集中腐敗的高發期
六、家庭腐敗愈現突出
七、涉外腐敗日益增多
第三章 絕對的權力是腐敗犯罪滋生蔓延的最大載體
第一節 社會轉型期的政治體制缺陷是造成腐敗的制度性成因
第二節 權力腐敗的政治根源是權力過於集中的社會結構
一、一把手權力過大是權力過分集中的主要體現
二、權力過分集中並缺乏必要的監督必然走向腐敗
第三節 公共權力產生變異的內在特質
第四節 公共權力異化的根源
第四章 權力商品化與市場化是權力腐敗的集中表現
第一節 權力商品化是腐敗的主要表現形式
第二節 權力市場化是腐敗的外在特徵
第三節 權力商品化與市場化的基本成因
第四節 公共權力商品化與市場化的法律性質
第五章 權力的失控是腐敗滋生和蔓延的主要根源
第一節 權力是腐敗產生的客觀基礎和前提條件
第二節 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失控
第三節 權力的負面特性的多維度透視
第六章 監督體制的嚴重缺陷致使權力必然失去有效的監督
第一節 監督機制側重於單向運行
第二節 監督權缺乏權力剛性使監督難以到位
第三節 監督系統的不協調弱化了整體效能
第四節 監督制度缺乏嚴謹性使監督規定過於單薄
第五節 對一把手的監督是監督制度中最為薄弱的環節
第六節 民眾監督缺乏必要的權力性力度
第七節 法律懲防體系的缺失導致腐敗犯罪難以得到有效監控
第七章 從源頭上構建起長效完善的防治腐敗的廉政法治體制
第一節 加強廉政法治建設是有效防治腐敗犯罪的根本途徑
第二節 我國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的基本設計與構思
一、創新授權制度和選人用人失察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著力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機率
三、健全政務公開制度,使權力運行受到有效的監督制約
四、理順監督體制,確保監督權的法治化
五、實行財產申報登記制度,對官員的財產收入進行監控
六、建立廉政獲益的引導機制,實行廉政重獎的從政制度
七、強化廉政法治宣傳教育制度,營造抑制腐敗的社會氛圍
八、加大懲治力度,提高腐敗犯罪行為的受懲成本
九、建立健全舉報法律制度,形成強勁的民眾監控網路
十、依法設定陷阱取證手段,迅速偵破腐敗犯罪案件
十一、實行舉證倒置責任制度,由腐敗官員承擔舉證責任
十二、設立全面的資格刑制度,增加腐敗官員的各種代價
十三、組建高效廉潔、高度獨立的反腐敗鬥爭的專門機構
十四、《公約》為我國防治腐敗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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