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桃幼果菌核病

櫻桃幼果菌核病主要危害果實。以幼果期發病重,近成熟期果實發病較少。病斑初期呈水浸狀,條件適宜時病斑迅速擴大,全果腐爛後,表面布滿白色漸呈黑色如鼠糞狀的菌核。病果多變成僵果,掛在樹上或落於地面。

病原

為子囊菌亞門真菌,Sclerotinia sclerotiorum de Bary

發生規律

病菌以菌核在樹上或地面的僵果表面越冬。翌年櫻桃開花期,菌核釋放子囊孢子,通過風雨傳播浸染果實。

防治方法

(1)農業防治

合理修剪,改善櫻桃園通風透光條件,避免濕氣滯留;及時清除樹上樹下病果,集中燒毀或深埋,以減少菌源。大棚櫻桃開花期至果實膨大期將棚內相對濕度控制在60%左右,不宜過高或過低,降低發病條件。

(2)藥劑防治

開花前或生理落果後噴灑47%青雷黴素·王銅可濕性粉劑700倍液或53.8%氫氧化銅乾懸浮劑1000倍液、25%多菌靈可濕性粉劑800倍液、12%松酯酸銅乳油600倍液、50%百菌清可濕性粉劑700倍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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