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區別
檢驗醫師與檢驗技師和執業醫師的關係
按照一般意義來說,檢驗技師主要從事待測檢驗標本的檢驗技術操作、質量控制、儀器校準維護等技術性的檢驗醫學臨床套用工作。但現行體制下,檢驗技師與檢驗醫師都在檢驗科工作,其工作內容尚未有實質上區別。
檢驗醫師屬於執業醫師的一個分支類別,"執業醫師"是《執業醫師法》的產物,在《執業醫師法》出台前沒有"執業醫師"這一稱謂,這是為了設立“門檻”,避免非醫學人員混入醫學行業而立的法。分為“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兩個級別。
“執業助理醫師”在“執業醫師”幫助下才可以行醫;“執業醫師”可以單獨行醫。
《執業醫師法》出台後,“醫師系列”開始實行註冊制度,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進行註冊。以前取得職稱的醫師可以直接註冊。剛 剛畢業的學生必須進行全國統考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才能夠從業。
檢驗行業以前只有“技師系列”職稱,沒有“醫師系列”職稱。檢驗由於沒有“醫師系列”所以根本用不著註冊。
“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在等級和個人待遇上與“技師系列”職稱的“檢驗士”和“檢驗師”一樣。
檢驗“醫師系列”職稱,是《執業醫師法》出台後,衛生部門某些管理層要求設立“檢驗醫師系列”職稱,特別某些醫師行業轉檢驗行業的三甲醫院的檢驗高層呼聲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