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籍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始行檢籍。 永明三年〔485年〕,就有富陽人唐寓之率眾反檢籍。 永明八年〔490年〕,停檢籍,並以宋末所注之籍為正。

南朝時期審定、核實戶籍稱為檢籍。晉、宋以降,由於戶籍登記多作偽失實,如竊注爵位,虛報歲數,身強而稱疾,人在而托死,增損三狀,貿襲萬端,或因戶存之文書已絕,已嚴重影響了國家的賦役收入。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始行檢籍。指南齊時別置版籍官,又置令史,限每人每日須撿出數巧,查實逃隱、稱疾、詐冒士族者,其該從原有籍狀,此稱為卻籍;而被定為卻籍者悉充遠戌。但由於官吏舞弊,以致應卻而不卻,不卻卻反卻,由是民怨四起,或逃亡避罪。永明三年〔485年〕,就有富陽人唐寓之率眾反檢籍。永明八年〔490年〕,停檢籍,並以宋末所注之籍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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