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橫切分裂”是政治學家中的多元主義者的一個觀點。多元主義者認為社會的主體是無數的“元”——社會團體。這些社會團體有自己的利益與宗旨,相互獨立,共同組成了多元的社會。一些社會團體與另一些社會團體有極為嚴重的利益衝突,從理論上來說會造成社會的分裂,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多元主義者便提出“橫切分裂”來解釋社會並未分裂的原因。
定義
麥可·G·羅斯金:“屬於不下一個集團的人們必須緩和他們的觀點並於其它集團的人合作,因為有時他們的政治立場是一致的。”這就是橫切分裂的定義。
舉例
橫切分裂最經典的例子是瑞士。瑞士的社會中有講法語的人,也有講德語的人,這兩幫人都不喜歡對方。但是有的瑞士人是天主教徒,有些是新教徒。這些宗教界線和語言界線就把瑞士人分為四部分:講法語的天主教徒、講法語的新教徒、講德語的天主教徒、講德語的基督教徒。比如,講法語的天主教徒可能不喜歡講德語的人,但是他們也許發現自己必須和講德語的天主教徒在新教徒面前結合起來,因為他們的宗教信仰一致,這樣無形間講法語的人就降低了對講德語的人的討厭程度,增強了社會的團結程度。這也就是橫切分割的實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