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進口批文辦理流程

(二)申辦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 6、自動進口許可證的延期: 7、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更改:

機電產品進口批文辦理法律依據

《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令2001年第10號)、《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施細則》(原外經貿部、海關總署2001年第25號令);《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二○○四年第13號令)。

機電產品進口批文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機電產品進口批文辦理所需材料

(一)申請單位網上註冊,獲得申請資格。申請進口單位(進口用戶或收貨人單位)先上中國國際招標網,在首頁右側點擊“註冊”,選“機電產品進口網上申報專用註冊區”,在“用戶名”框寫上單位名稱,點擊下方的“註冊”,進入用戶註冊頁面,仔細閱讀“進口申報用戶註冊常見問題”、“填表注意事項”,將有關資料輸入,提交後獲得賬號和口令(請立即記下)。
(二)申辦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
1、進口用戶通過中國國際招標網,以下簡稱“網上”下載帶有批准編號的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兩份,如有附表相應提交一式兩份(均加蓋單位公章);
2、進口商和進口用戶營業執照、進口商進出口的資格證書或者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如果是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商投資批准證書及營業執照;(以上均為複印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
3、進口訂貨契約;
4、如果屬於招標的機電產品,進口用戶提供書面進口申請,說明企業情況及進口理由(一式兩份);進口用戶依據《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書》所列中標產品、數量、金額、原產地等項目,通過網上申請(須註明招標編號);並提供《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書》複印件,並加蓋進口用戶公章(一式兩份);
5、按有關規定須提供的其他材料(見說明);
6、自動進口許可證的延期:
自動進口許可證需要延期或者變更均應在有效期內辦理,並在原發證機構重新辦理;
自動進口許可證在公曆年度內有效,有效期為6個月;
實行“非一批一證”的自動進口許可證需要延期或者變更,核減原證已報關數量後,按剩餘數量發放新證。
7、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更改:
進口用戶將改證的書面申請、網上下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更改申請表》和已領的許可證原件送省政務中心。

機電產品許可證審批流程

1、屬於省機電辦辦理程式:進口用戶通過網上申請進口機電產品,線上填寫申請表,並從網上提交;省機電辦審查,審查意見通過網上通知進口用戶

辦理機電產品進口批文條件

進口用戶下載已經通過審查、且有自動許可編號的《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蓋進口用戶單位公章,並將有關材料送省政務中心,並通知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領證)。
2、屬於轉報國家機電辦辦理程式:進口用戶通過網上申請(須詳細寫明企業的基本情況、進口理由),同時將所需的書面材料送省政務中心;省機電辦在書面材料送到後審查,網上轉報國家機電辦,進口用戶到省政務中心領取轉報材料;國家機電辦審理意見在網上通知省機電辦和進口用戶;進口用戶到國家機電辦、許可證事務局辦理有關領證手續。
3、申請進口單位應為用戶,或收貨人單位,按屬地管理;應當在近三年內沒有逃匯、套匯、騙取出口退稅、走私等違法、違規行為;
4、用於銷售的,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具有相應進口商品的經營權,以及應具有與申請數量相適應的生產、銷售、維修、服務的能力;
5、生產配套用關鍵件除少數維修件外,由取得相應生產許可資格的生產企業申報;
6、大型醫療設備、印刷機等特殊、專用設備由最終用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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