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馬同出律師行業,而且馬在台灣還做過“法務部長”。前年隨著紅杉軍的步調,馬英九慷慨激昂指責陳水扁“民調18%就應該下台”之時,很有躍躍欲試的政治家風度。而當遭遇特支費案,馬的頹喪與貧民一樣的自我辯駁,距離陳水扁N案爆發,依舊陣腳不亂,不失風度的姿態,真的相差太遠。針對特支費的概念,馬先是含糊其詞認為是公款,後來感覺這樣不便於脫罪,直到他當選台灣的“總統”,都堅持認為特支費是私款,是公家給行政首長的“實質補貼”。馬英九入鄉隨俗的特支費化公為私大轉移被揭發之後,慌忙把超過那些“偷竊”款數目的個人款項做了公益捐助,以便為消化法律麻煩做材料。
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特支費是私款,以這個做法律認知基礎,判定馬英九無罪。台灣法院這么看待“特支費”非常荒唐,當時筆者就撰寫文章做過評論。台灣最高法院三審還是判決馬無罪,但給特支費做解釋是公款,因為馬在被揭發之後做出捐助,證明沒有主觀“犯意”被判無罪。這個判決發生在馬當選之後,就任之前,自然有政治力的客觀影響。今年9月3日,陳水扁就馬特支費案子做比較,為自己的機要費案子“喊冤”,他說機要費是特支費的一種,強調馬可以脫罪他也可以脫罪,有所差別的是,陳至今還沒有像馬一樣,把他家不知道東挪西轉出多少錢的機要費款,統統給捐助出來,來準備湊合免罪。
藍綠政治鬥爭中,藍方一再把陳構想描述為無所不用其極的誣賴人物。依照這個看法,看謝長廷選情不好或者敗選,陳就該攪亂形勢,不惜美國人“不給後任留麻煩”的提醒,像國民黨沙盤推演過的一個棋局,指揮台軍挑起與解放軍衝突,以圖新的活路機會。陳沒有那么做,在520之前,還約請馬英九見面談話。這說明他還不是國民黨方面所刻畫亡命徒一樣的政治人物,還有按遊戲規則遊戲的定力。
830嗆馬遊行,挺扁的聲音沒有凸顯出來,或許讓陳有所失望。9月5日,陳水扁身邊追隨多年會計出納陳鎮慧被檢方訊問,這個就要經不住審訊壓力的女人,很快就要招供陳水扁的機要費,跟馬英九的特支費一樣,化公為私套了出去。區別在於,陳水扁是兜來兜去有點羞澀的偷,馬英九是直來直去很堂皇的偷。
9月3日,馬英九對陳水扁的反駁聲明,其實很蒼白無力。就機要費案,比對特支費案,不會像馬英九講的是“節外生枝”,陳水扁“勇敢面對司法”的環境也有所變化。陳水扁聽完陳鎮慧匯報,立即去南台灣親綠電台接受採訪,陳水扁的政治反攻,是不是已經開始了呢?所謂黑白兩道,瞬間可以互相轉化,中國歷史上,除掉過幾個臭名昭著的大貪,還有多少家國不分的傾天大盜,被歷史熟視無睹或者遮掩過去,有誰可以說得清楚。陳水扁給自己的最後辯解,必然將是“家國不分”,你們費這么大精力,“窺視”了扁家不得不說出來的金錢數字,其實那也是“台獨基金”。這個觀念,在某些台獨人士看來,要比馬英九的倉皇捐款要“高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