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光污染
機動車駕駛光污染概述隨著中國進入汽車時代,汽車已普及到中國的每一個家庭,,針對機動車特別是汽車駕駛中安全及個人防護已日益受到廣大駕車族的重視,而眼睛視力的防護直接與駕駛安全密切相關,因此特別受廣大駕車族的重視,相對而言,國人的太陽鏡佩戴人群中又以駕車族比率較高,這又主要是因為駕車族本身以中產階級為主,消費能力和眼睛保護意識較好,同時駕車族相對而言室外活動較多,機動車在高速行進中眼睛承受更嚴重的眩光強光等光污染。 環境保護是當今時代共同關心的重大社會問題,但“光污染”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光污染的定義是:逾量的光輻射(包括可見光、紅外線和紫外線)對人類生活和生產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現象。可見光污染較多見的為大功率光源造成的強烈眩光,如夜間的汽車大燈,使路人和對面司機睜不開眼;電焊時電弧產生的強光;核能的強光輻射;非可見光包括紅外線的熱輻射;紫外線的過量傷害。人體在光污染中首當其衝的是眼睛傷害,瞬間的眩光強光照射會使人們出現短暫的失明現象,普通的光污染也會造成人眼的角膜和虹膜的傷害,抑制視網膜感光細胞功能的發揮。而紫外線會使眼睛和皮膚致病,引發畏光眼炎,視力衰退,甚至白內瘴、皮膚癌。
機動車駕駛中光污染的危害及分類紫外線是可怕的眼睛殺手,長期的紫外線對眼睛照射導致眼角膜,眼球晶狀體和視網膜的損傷,這是白內障和其它眼病的主要原因。機動車駕駛中由於戶外光線阻擋少,路面及四周物體紫外線反射率更高,此時若無特別的防護,極易使眼睛受傷[紫外線一般包括UV-A(315至380nm),UV-B(280至315nm)]。
眩光(glare)的一般定義為:在視野內由於遠大於眼睛可適應的照明而引起的煩惱、不適或喪失視覺表現的感覺。眩光污染依形成機理可分為直接眩光,干擾眩光,反射眩光和對比眩光。直接眩光如:太陽光、對面汽車的燈光,閃光燈,廣告燈,霓虹燈;干擾眩光又稱為“間接眩光”,是當不在觀看物體的方向存在著發光體時,由該發光體引起的眩光;反射眩光是由視野的反射所引起的眩光如:來自光滑物體表面如建築物的玻璃幕牆、釉面磚牆的反射,高速公路路面或水面等的反光;對比眩光指環境亮度與光源亮度之差過大所形成的眩光。從物理量來講,當光源大於16sb(1sb=10000cd/m2 ) 時,會產生刺眼的眩光;從心理學來講的,一切令人煩惱的光、不適當進入人的眼睛的光都可以認為是眩光污染。
根據眩光產生的後果主要分為二種:不適型眩光、失能眩光(也可分為不適型眩光、光適應型眩光及失能眩光三種)。
不適型眩光是指在某些過於明亮的環境下感覺到的不適,例如:坐在強烈的太陽光下看書,或在一間漆黑的房子裡看高亮度的電視。當人眼的視野必須在亮度相差很大的環境中頻繁轉換時,就會感到不適。這種不舒服的情況會引起眼睛的逃避動作而使視力下降。 例如:在漆黑的房子裡看電視,使用電腦,會導致眼疲勞與視物模糊。機動車駕駛中一些光滑物體表面反射會導致不適型眩光:當眼睛從黑暗的環境下(樹蔭、地下遂道等)快速進入陽光下,導致雙眼不能睜開、視覺質量下降(不適型眩光指數GLARE INDEX有專門的科學公式進行計算評估)。
失能型眩光: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在夜間行車的時候,對面來車突然打開遠光燈,使眼睛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視物,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一些患有眼底疾病的人群(尤其是眼底黃斑病變),由於視網膜黃斑部的光感受細胞的明適應功能受到損害,對此種類型眩光的反應會更加明顯。在美國路易斯安娜洲悶熱潮濕的薄暮中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大卡車發生了故障,停在了路邊,夜幕漸漸降臨,黑色的卡車很難被其它車輛看到,於是一位恰好路過的好心司機打開了車頭燈,以警告卡車這條線上的車輛,就在這時,一位駕駛著有劃痕的擋風玻璃的小車正由西向東接近了這輛卡車,車頭燈光束通過擋風玻璃發生了散射,擾亂了小車駕駛員的視覺,結果他還沒看到卡車就成為交通事故的犧牲品。
有些司機朋友認為:被強光晃一下沒什麼了不起,眯眯眼睛,忍受一會,就過去了。其實,這是人們的認識誤區。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下,人的眼睛由於瞳孔調節的作用,對一定範圍內的光輻射都能適應。但人的眼睛對於強光照射耐受度很小,而強光的照射往往是人眼耐受程度的十幾倍。當強光直接照射到眼睛上時,由於眼睛對光線的聚合作用,光束穿透眼球到達視網膜時的強度比到達角膜處大數百倍甚至上千倍。長期從事機動車駕駛,如果不注意勞動防護,不僅視力下降,更易患白內瘴等眼病,而且光污染干擾大腦中樞神經,導致神經衰弱,使人頭昏心煩,失眠,食慾、性慾低下,情緒急躁,身體乏力等。科研人員在德國的巴伐利亞對200位司機做過系統調查統計,其中有五分之二的人反映受到強光照射後不能入睡,而且感到頭昏、眼花、耳鳴等。同時研究表明,夜晚強烈的燈光照射會擾亂人的正常激素的形成而增加某些癌症的發病危險。
日光對人體也會產生危害,因為日光缺泛紅光波段,加之光譜不連貫,不符合人體生理要求;英國科研人員研究顯示:日光是引起人們偏頭痛的主要原因之一,過量的日光照射使人頭暈、心慌、失眠,嚴重時可導致休克。
光污染除了對人的健康有傷害外,還對城市的交通、生物、環境等很多方面都有危害。首先汽車大燈照射對駕駛員造成視覺干擾,分散人的注意力,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其次,還會影響為交通運輸作業提供視覺信息的信號燈、燈塔和燈游標志等的正常工作,降低其工作效能,引發交通事故。
我們還可以從強光對動植物的影響來看強光的危害。研究表明,除極少數在夜間活動的動物外,大多數動物在晚上不喜歡強光照射。強光打亂了它們晝夜生活的生物鐘節律。用強光照射植物也同樣會破壞植物體內生物鐘的節律,妨礙其正常生長,特別是夜裡長時間、用一高輻射能量作用於植物,會使植物的葉和莖變色,甚至枯死。所以.強光的危害不可小覷。
一般汽車在設計時其擋風玻璃會具有一定防紫外線功能,而且一副合格的太陽鏡一般也可以有效阻擋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所以戴上一副合格的太陽鏡一般可以有效解決紫外線的光污染問題。
如何有效解決機動車駕駛時眩光強光的光污染是一個難度更大的問題。
在機動車白天駕駛活動中,光污染以不適型眩光為主,其中大部份形成了偏振光,即光線被限定在一個平面中振動,這時戴普通的遮光太陽鏡可以降低可見光透光率,使進入視野的光線整體減弱變暗,但對眩光的阻隔效果不是很理想。偏光太陽鏡片根據光線的偏振原理製造,一般由七層材質組成,包括強化層、偏光層、紫外線吸收層、偏光顏色層、粘接層、防衝擊強化層、超硬耐磨層等。內部結構於1cm2內有30萬條肉眼看不到的同一方向直線分子排列體,將不規則強光,眩光及散射光進行有效排列和濾除(如百葉窗原理),雜亂光線和眩光被整理成平行的同向光進入雙眼,使周邊景物看起來柔和舒適,還原物象本來色彩。綜上所述,白天駕駛時戴偏光太陽鏡是預防紫外線眩光等光污染的較理想解決方案。
據統計,夜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要比白天大1.5倍,55%以上的交通事故發生在夜間,而且重大交通死亡事故80%發生在夜晚。夜晚駕駛因為能見度低,迎面車燈晃眼,容易疲勞,視覺障礙等因素導致事故率飆升,另外行人及機車駕駛人員由於強光照射,出現視覺障礙也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夜晚行車的安全性一直是人們關注和傾力解決的事情。為了照的更亮,看的更寬更遠,汽車車燈從普通燈變成了疝氣大燈,安裝了轉向輔助照明,有了隨動轉向,車燈的亮度高了,導致車燈晃眼更嚴重,人眼更易疲勞,在兩車相會時,讓人完全處於盲點,使人看不清前面的路況,影響行車安全。人眼受到車燈強光刺激時,瞳孔由正常的5-8毫米左右自動收縮為1毫米或者更小,使進光量減少到原來的1/16或者更少,會車後由於瞳孔來不及回復,進光量驟減,出現類似夜盲的現象,因此看不清路面,眾多交通事故由此發生。防強光防眩光對每個司機乃至普通行人事關重大。
一. 普通太陽鏡或偏光太陽鏡:只適合在白天戴,晚上開車會嚴重影響視野,導致看不清景物(國家標準要求夜晚駕駛眼鏡透光率必須>75%,一般的太陽鏡透光率達不到要求。如果透射比<75%,人眼觀察路面時為了獲得正常的光能量,就必須調節睫狀肌使瞳孔放大,長時間的調節睫狀肌,會使眼睛容易疲勞)。
二. 變色鏡:比墨鏡和偏光鏡稍強,無論變色快慢,起到和太陽鏡同樣的作用。對面來車在百米遠處車燈的燈光就照射過來使眼鏡變色了,直到會車結束,眼鏡才會變回透明,這百十米您幾乎是摸索著開車,對突然出現的行人或者地面的雜物,坑洞根本無法判斷,如果是車輛不斷的車流里,變色鏡根本沒有變回來的機會,這時就相當於戴了太陽鏡,不適合晚上駕駛。
三. 第一代防眩光夜晚駕駛眼鏡及顏色漸變眼鏡:鏡片自下而上有三個顏色過渡區或鏡片自下向上逐漸變深,這種眼鏡雖然可以達到減弱強光的作用,但是因為眼鏡過渡區過大導致視野變暗,所以不能很好地看清遠處的路況。而且因為很多此類產品鏡片深色區防眩光強光能力不足,鏡片淺色區域增光透光率不夠,起不到很好的效果。
四. 擋光板,減光條及夜視寶:安置在前車玻璃上的這種減光物件會擋住駕駛人員前方的部分視野,形成視野的盲區,再者,這種遮擋物隨著車體在您眼前不斷的顛簸晃動,時間一長就會使人產生頭痛頭暈和噁心的不良反應,即使遮光物是所謂高科技快速變色產品。
綜上所述,目前市面上的夜晚駕駛防眩光強光產品存在設計方面的缺陷,從而使產品的防眩光防強光效果不理想。廈門詩龍光學有限公司研發團隊與廈門大學及知名光學專家合作,歷經數百次光學和實際駕駛測試,開發了擁有獨家專利技術的“風翼”夜用防眩光防強光眼鏡並採用優質的高科技光學鏡架,較好的解決了上述問題。產品的主要特點:
1. 獨創專利技術,完全解決了夜晚駕駛“擋強光,看路明”的世界性難題
2. 獨創日夜二用駕駛鏡,白天是常規偏光太陽鏡,夜晚是效果絕佳的防強光眼鏡
3. UV400有效阻擋紫外線,使您的眼睛不受紫外線和其它有害光的傷害
4. 強光反射及衰減是常規眼鏡的10倍以上,正常觀察路面透光率高,視野不受影響
5. 鏡片在陰,雨,霧天可增加亮度,防眩目及反光並增加視野層次感,佩戴不疲勞;
6. 偏光鏡片採用德國進口光學材料及加膜強化偏光技術,重量輕,。鏡片強度好不破碎。
對於駕駛者來說,晚上因為光污染問題,且存在駕駛盲區,與白天相比會給駕駛帶來更多困難,因此掌握在夜晚行駛的技巧很重要,以下為夜間視力防護及安全駕駛技巧:
1.做好夜晚駕駛準備工作消除事故隱患:檢測各種燈泡是否完好,包括遠近燈變光,大燈、小燈、霧燈、轉向燈、剎車燈、示寬燈、倒車燈、高位剎車燈、牌照燈、危險報警燈、車內照明燈等,更換進入衰退期的燈泡。擦淨擋風玻璃,清晰的擋風玻璃會在暗夜裡保證駕駛者的良好視野,增強駕駛信心;夏季夜間行車還要關好車窗玻璃,防止昆蟲竄入駕駛室致傷眼睛和影響視線。
2.注意黃昏時分安全:黃昏時路燈尚未亮起,人的眼睛一時不能適應外部光線,時常處於朦朧狀態,是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時間段,此時司機要特別注意站在馬路中間橫過馬路的行人,避免對向來車使用遠光燈照射到自己眼睛看不清前路狀況,誤傷行人;特別是在城市道路上的路燈幾乎都在道路兩側,道路中心線附近光線較暗,此情況下更應注意。
3.夜間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在距路口50~100米處減速,並將遠光燈變為近光燈,同時開啟轉向燈示意行進方向。
4.夜間應儘量避免超車。必須超車時,應準確判明前方情況,確認條件成熟後,再跟進前車,連續變換遠近燈光(必要時以喇叭配合),預告前車避讓,在判定前車確已讓路允許超越時,方可超車,在超車中應適當加大車間距離。
5.車燈使用規範:一般天漸漸暗下來的傍晚時分,就要開啟示廓燈,其他車輛就可通過車燈看出你的行駛軌跡。夜間行駛中,車速在30公里/小時以下,兩輛車前後相距約三四十米時,應使用近光燈,光線照亮至前車的尾部;如果打開的遠光燈會照射到前車兩側反光鏡上,這將嚴重影響前車司機的視線;在高速公路或者村道行駛車速在30公里/小時以上時,應使用遠光燈,燈光須照出100米以外,此時兩輛車前後相距要相應加長距離。在有路燈的道路上行駛時,可使用防眩目燈或近光燈和示寬燈。夜間行車一般不使用喇叭,通常採用遠近光反覆互換的方法,代替警告前方道路狀況。夜間臨時停車或因故停車時,應始終打開示寬燈、牌照燈。
6.遠光燈的使用有“四不能”: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或與非機動車會車時,距對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應開啟近光燈,不能使用遠光燈;
3)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城市道路一般不能使用遠光燈,遠光燈一般用在高速或者村道行駛,當然遇到照明條件差的路段可以用遠光燈,但時間不宜過長,尤其在車輛交會前100-150米時,要改用近光燈。倘若來車開著遠光燈,會車時,可以用遠近光燈變換的方法來提醒對方關掉遠光燈。倘若變換一兩次,對方無反應,最好還是放棄,專心看好前方路況。切忌頻繁變換燈光,以免引起對方逆反心理。
7.在山路上,車燈光投射距離由遠變近時,表示汽車駛近或駛入上坡道;車燈光投射距離由近變遠時,表示已在下坡道或由陡坡進入緩坡;車燈光離開路面時,表示前面出現急彎或車輛已駛至坡頂。車燈光由路中移向路側時,表示前方出現一般性彎道;車燈光從道路的一側移到另一側時,表示前方為連續轉彎道,必須減速靠右慢行。
總之,夜間行車,嚴格控制車速是確保全全的根本措施,夜晚行車時,保持中速行駛,儘量增加跟車距離,以防止前後車相碰事故的發生。每一位機動車駕駛人員要熟練掌握這些夜晚駕駛技巧,同時做好自身的視力防護,佩戴一副有效的夜用防眩光防強光眼鏡,讓它成為您夜晚駕駛安全的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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