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系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標準劃分為四種,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各層次之間有一定的依從關係和內在聯繫,形成一個覆蓋全國又層次分明的標準體系。
行業標準
對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當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後,該行業標準應自行廢止。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歸口部門編制計畫、審批、編號、發布、管理。行業標準的歸口部門及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範圍,由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審定。部分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如下:汽車——QC、石油化工——SH、化工——HG、石油天然氣——SY、有色金屬——YS、電子——SJ、機械——JB、輕工——QB、船舶——CB、核工業——EJ、電力——DL、商檢——SN、包裝——BB。推薦性行業標準在行業代號後加“/T”,如“JB/T”即為機械行業推薦性標準,不加“T”為強制性標準。
地方標準
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的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範圍有: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藥品、獸藥、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種子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制計畫、組織制定、審批、編號、發布。地方標準也分強制性與推薦性。
企業標準
是對企業範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其要求不得低於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准、發布。企業產品標準應在發布後30日內向政府備案。 此外,為適應某些領域標準快速發展和快速變化的需要,於1998年規定在四級標準之外,增加一種“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其代號為“GB/Z”。指導性技術檔案僅供使用者參考。
管理需要劃分
由於對標準進行管理的需要,對標準種類的劃分主要是以下幾種方式:
(1) 按行業歸類
目前中國按行業歸類的標準已正式批准了67大類,行業大類的產生過程是:由國務院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範圍的申請報告,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目前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查確定,同時公布該行業的標準代號。
(2) 按標準的性質分類
通常按標準的專業性質,將標準劃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3大類:
① 技術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稱技術標準。技術標準是一個大類,可進一步分為:基礎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檢驗和試驗方法標準、設備標準、原材料標準、安全標準、環境保護標準、衛生標準等。其中的每一類還可進一步細分,如技術基礎標準還可再分為:術語標準、圖形符號標準、數系標準、公差標準、環境條件標準、技術通則性標準等。
② 管理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叫管理標準。管理標準主要是對管理目標、管理項目、管理業務、管理程式、管理方法和管理組織所作的規定。
③工作標準。為實現工作(活動)過程的協調,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每個職能和崗位的工作制定的標準叫工作標準。在中國建立了企業標準體系的企業里一般都制定工作標準。按崗位制定的工作標準通常包括:崗位目標(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工作程式和工作方法、業務分工和業務聯繫(信息傳遞)方式、職責許可權、質量要求與定額、對崗位人員的基本技術要求、檢查考核辦法等內容。
(3) 按標準的功能分類
基於社會對標準的需求,為了對常用的量大面廣的標準進行管理,通常將重點管理的標準分為: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方法標準、安全標準、衛生標準、環保標準、管理標準。
標準化對象分
按照標準化對象,通常把標準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三大類。 技術標準是指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技術標準包括基礎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檢測試驗方法標準,及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等。
管理標準是指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管理標準包括管理基礎標準,技術管理標準,經濟管理標準,行政管理標準,生產經營管理標準等。
工作標準是指對工作的責任、權利、範圍、質量要求、程式、效果、檢查方法、考核辦法所制定的標準。工作標準一般包括部門工作標準和崗位(個人)工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