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制定的國際標準“IEC-500(1974)《標準水聽器》”對壓電型標準水聽器的聲學性能作出規定, 如: 靈敏度應在-180~-200dB(0dB1V/µPa)之間;頻響特性在三個十倍程範圍內起伏不大於±1.5dB;動態範圍大於60dB;時間穩定性為一年校準一次而無可覺察的變化;水平方向的指向性是無向的,其偏差不超過+0、-3dB;以及靈敏度隨靜壓(水深)、溫度等的許可變化範圍。中國的國家標準GB 4128-84《標準水聽器》中規定了用於 1Hz~100kHz的壓電型標準水聽器的主要性能參量和技術指標。根據使用目的和校準準確度分成兩級:標準水聽器(一級)和測量水聽器(二級)。標準水聽器是用作實驗室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及作精密的聲學測量,規定:靈敏度應大於-205dB(0dB1V/µPa);用一級標準方法進行校準,低頻段用耦合腔互易法和壓電補償法,高頻段用自由場互易法;其準確度低頻段優於±0.5dB,高頻段優於±0.7dB;靈敏度頻響不均勻性小於±1.5dB的範圍要求大於三個十倍程;其水平和垂直指向性均以-3dB波束寬度來衡量,分別為大於30°和15°;動態範圍應大於60dB;對溫度、靜壓和時間的穩定性也都有一定的要求。測量水聽器是用作實驗室或工廠的測試標準,進行一般聲學測試或產品檢驗,規定:靈敏度應大於-210dB(0dB1V/μPa);用二級標準方法進行校準,低頻段用振動液柱法或密閉腔比較法,高頻段用自由場比較法,其校準準確度低頻段優於±1.0dB,高頻段優於±1.5dB;靈敏度不均勻性小於 ±2dB的頻率範圍應至少有三個十倍程以上;水平指向性應是全向的(起伏小於2dB),垂直指向性給出不少於四個頻率的指向性圖案;動態範圍應大於60dB;穩定性的要求比標準水聽器低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