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村[濱州市市中街道辦事處下轄村]

樊家村[濱州市市中街道辦事處下轄村]

樊家村是濱州市市中街道辦事處下轄村,位於濱州市中心區,坐落在黃河五路與渤海八路交叉處,東北隅為樊家居民一小區,西南隅為二小區。

樊家村,位於濱州市中心區,坐落在黃河五路與渤海八路交叉處,東北隅為樊家居民一小區,西南隅為二小區,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樊家原村位今黃河五路,北即今樊家一小區處,路南即地區人大、政協宿舍處,東西長約里許, 南北不足一里。 分前、後兩條街道。后街為中心街,路北房子向陽(向東南),路南房子向陰(向西南)。因此,街道不整齊,呈鋸牙形。路北房屋密集,院小,路南房屋稀疏,院子較大。路北東起分李家胡同、大胡同、東於家胡同、西於家胡同;路南東起有高家胡同、劉家胡同通前街,前街路南住戶較少。環村有西灣、大灣、油房灣、南灣、北灣、張磨盤灣供蓄水。有東井、西井兩眼供村民飲用。 樊家村原名油房劉,系明前村。明初,有樊氏三兄弟由河北棗強遷來:一落惠民林樊, 一落高居青蓑衣樊, 一落居此地。樊氏後人有在東北經商致富者,在村東建“七神堂”廟一座(址在今三中操場南部),俗稱樊家廟子,村亦由此易名。後樊氏遷居東北,村名仍被沿用,簡稱樊家村。劉姓人丁不旺,至1950年最後一代人絕嗣。現於、董、劉三姓,皆明初棗強移民。高姓分三支:西支於明泰昌年間從康家遷來,中支為清嘉慶年從高家遷來,東支亦嘉慶年從北鎮遷來。賈姓於清初從耿家遷來。王姓從里則王庵遷來,時間也較早。李姓一從廿里堡遷來,一從蔡劉(舊稱“李弓匠”)遷來,時間均在清末。趙姓有二:一為明前戶,一從趙家樓遷來。張姓從天王堂遷來。孫姓於民國十九年(1930年)從?士孫遷來。至1947年土改時,全村有於、董、劉、高、賈、李、趙、孫、張、王等10姓,計110戶,480餘人。

建國後,樊家村村宅不斷擴大,在村西(即今二小區處和地區建設銀行處) 、村南建有30餘戶住房。 1982年建市以來,市政建設不斷擴大,樊家被裹在市區,村四周的場地 (包括園林、水灣) 逐步為機關、學校所徵用,形成了“城市包圍農村”的格局。經1988年與1992年兩次城市改造工程,原樊家村的舊貌已蕩然無存,代之而起的是樊家居民小區的樓群和機關、 商店。第一期遷建工程始於1988年4月,竣工於1989年12月,首先將后街路北民宅全部拆遷, 建造起樊家居民小區。全小區分四排,建有不同規格的樓23棟, 其中東排6棟和東二排的一棟為樊家居民樓,共117個住戶。第二期遷建工程始於1992年4月,完成於1993年2月,對樊家路南居戶全部拆遷,在渤海八路以西建起樊家居民二小區。二小區分兩排,有8棟五層樓房,安置樊家居民232個住戶。至此,樊家居委會的居民全部搬入樓房。昔日“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的夢想變為現實。 明、清時期,樊家村隸濱州崇德鄉,東南路五保。民國初年析置漯沃鄉,後改稱濱縣二區,樊家隸屬二區李楊鄉。1945年濱縣解放,原二區改稱李楊區,後復稱濱縣二區。樊家村隸屬二區彭李鄉。 1957年撤區劃鄉,樊家歸北鎮鄉先鋒高級農業合作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合北鎮、鄭王兩鄉為蒲城人民公社,下設管區。樊家隸蒲城人民公社彭李管區。1966年5月, 改蒲城人民公社為北鎮人民公社。1980年改北鎮公社為北鎮,並升格為副縣級單位,樊家仍隸北鎮彭李管區。 1982年10月成立濱州市,樊家村建居委會,為市中街道辦事處所轄管。

樊家村地處黃河之濱,是濱縣的主要糧、棉產區,可解放前這裡的人民生活十分艱難。全村110餘戶,480多口人,耕地不足千畝,上等地多為地主、富農占有,廣大貧下中農人均土地不到1.2畝, 連年水旱風雹蟲等自然災害相襲,靠農業難以維持生計,村民多以打鐵、結繩、織網、推磨加工等勞作來填補生活。據1946年計:全村逃荒要飯的有18戶,賣過兒女的有4戶。 解放後,翻身作了土地主人的樊家村民不但在農業生產上煥發出了無比的積極性,而且在參軍、支前等運動中對國家作出過應有的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北鎮一帶劃為重點棉區,進一步激發起了農民的積極性。樊家村於1953年成立了農業初級合作社。1956年轉為高級社。在黨的領導下,農村經濟上得很快。1957年樊家所在的先鋒農業高級聯社,創造畝產皮棉過百斤、糧產(畝) 700餘斤的高產記錄,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表彰。1962年以後,農村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制定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對生產結構進行了調整, 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農業生產得到了恢復。據1965年統計:樊家大隊有棉田480畝,畝產皮棉93斤;糧田323畝,畝產328斤。人均分配77元、 口糧170斤。 民眾生活基本得到了穩定。

1965年, 樊家大隊有150戶,585口人,耕地903畝,人均1.54畝。此後,隨著城鎮建設的不斷發展, 樊家大隊的耕地不斷被徵用,至1970年,耕地下降為557畝,人口上增為712人,人均不到0.8畝。70年代後,樊家自然村成為城鎮規劃的中心區,至1976年,村四周的耕地大部被徵用,全大隊878口人,只剩有位於張課窪的240畝地,人均不足0.27畝。 人多地少的矛盾嚴重困擾著樊家大隊生產力的發展,大隊黨支部決心頂住“文化大革命”所帶來的種種壓力,走以副養農、以副補農的路子,開展多種經營,增加集體與個人的收入。從1970年起,大隊在原有的兩家個體烘爐的基礎上建起鐵廠,開辦了機磨房、飯店等經營項目。同時,將剩餘勞力組成建築隊、裝卸隊,到施工單位包活乾。當年副業收入37559元,有效地貼補了農業,增加了社員收入。 1976年10月粉碎了禍國殃民的“四人幫”,撥亂反正,給各行各業帶來了轉機。1978年,樊家大隊在北鎮鎮委的大力支持下,改變了以農為主的經營機制,將剩餘的240畝糧田改種蔬菜, 並與蔬菜公司簽訂了包銷契約。同時,把主要的精力轉移到工商業的經營上來,擴大經營項目,增加工副業收入。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乘改革開放帶來的大好時機,堅持農工商一體化、一起上的原則,路子越走越寬。至1981年,樊家大隊擁有鍍鋅廠、變壓器制修廠、縫紉機零件廠、冰糕廠等隊辦工業項目和飯店、停車場、建築隊、裝卸隊等商業性固定項目,年總收入713268元。其中工商業收入682450元,占總收入的95%。是年,扣除生產費用和公積金、 公益金外,用於社員分配金額為290217元,人均346元。至此,樊家大隊不但徹底擺脫了困境,而且有了雄厚的公共積累,為進一步搞活隊辦企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1982年10月濱州市成立,樊家大隊改為居民委員會,並於次年12月,為居民辦理了農轉非,成為城市居民。黨支部、居委會決定:要教育居民改變舊觀念,抓住改革開放的大好機遇,走工商致富之路。 1985年,黨支部、居委會根據企業中出現的問題,大膽進行了經營體制改革,對鍍鋅廠、變壓器廠等企業單位和張課窪的菜地實行了承包制,同時鼓勵居民開展多類型商業經營。這一舉措,大大調動了居民的積極性,無論集體收入,還是個人收入都上了個新台階。 1986年1月, 黨支部改選,由於景河任支部書記,劉國民、董伯信任副書記。新班子人員年富力強,具有遠見卓識和開拓精神。新班子成員除對所屬企業完善了承包制的各項規章制度外,並對各企業口在用電、用人、用車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樊家居委會制訂出了“奔小康規劃”。規劃從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個方面,列分七條:(1)1992年要在91年總收入產值570萬元的基礎上,努力達到650萬元;1993年實現800萬元;1994年實現950萬元;1995年突破1000萬元。(2) 物質生活比較富裕, 人均占有企業收入總值5萬元以上,人均集體分配純收入3000元以上;人均集體固定資產1000元;家庭人均固定資產8000元。膳食有很大改善。(3) 精神生活比較充實,建起各種文體活動設施,統一負擔教育費用。(4) 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5平方米以上,家家住上樓房。(5) 在有衛生室的基礎上,人人享受公費醫療;計畫生育各項工作達標。(6)公益事業進一步發展,對居民實行養老保險制,建高檔次敬老院。(7)社會治安狀況良好,居民安居樂業。 1993年, 樊家居委會超額完成了市中辦事處下達的經濟指標,企業總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純收入110萬元,人均收入3000元,初步實現了小康生活的標準,被市委、市府授予“奔小康紅旗黨支部”稱號。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集體經濟的道路上,樊家居委會一步一個腳印,不斷上新的台階。1996年,黨支部、居委會班子成員採取了分工包企業的措施,分工合作,團結一致,同心協力為企業排憂解難,使企業圓滿完成了生產任務,總產值達2600萬元,純收入150萬元,人均收入突破3980元,經驗收,市府授予“小康居委會”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