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平生
父均,梁義陽郡守。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隨例遷長安。其親屬等多被籍,而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又事母及寡嫂甚謹。由是以孝義聞。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事,性方直,未嘗求媚於人。
天和初,起家夏州總管府倉曹參軍,轉柱國府記室參軍。尋而臨淄公唐瑾薦為露門學士。前後犯顏屢諫高祖,多被納用。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抑挫豪右,號稱強直。高祖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於時者,令巨細奏聞。高祖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既至,高祖謂運曰:“卿來日見太子不?”運曰:“臣來日奉辭。”高祖曰:“卿言太子何如人?”運曰:“中人也。”時齊王憲以下,並在帝側。高祖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雲太子聰明睿知,唯運獨雲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於是因問運中人之狀。運對曰:“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高祖曰:“我知之矣。”遂妙選宮官,以匡弼之。仍超拜運京兆郡丞。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高祖崩,宣帝嗣位。葬訖,詔天下公除。帝及六宮,便議即吉。運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先王制禮,安可誣人。禮,天子七月而葬,以俟天下畢至。今葬期既促,事訖便除,文軌之內,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若以喪服受吊,不可既吉更凶;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運又上疏曰:‘臣謹案《周官》曰:‘國君之過市,刑人赦。’此謂市者交利之所,君子無故不游觀焉。若游觀,則施惠以悅之也。《尚書》曰:‘眚災肆赦。’此謂過誤為害,罪雖大,當緩赦之。《呂刑》云:‘五刑之疑,有赦。’此謂刑疑從罰,罰疑從免。《論語》曰:‘赦小過,舉賢才。’謹尋經典,未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逮茲末葉,不師古始,無益於治,未可則之。故管仲曰:‘有赦者,奔馬之委轡。不赦者,痤疽之礪石。’又曰:‘惠者,民之仇讎。法者,民之父母。’吳漢遺言,猶云:‘唯願無赦。’王符著論,亦云:‘赦者非明世之所宜。’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惡乎。”帝亦不納,而昏暴滋甚。
運乃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帝大怒,將戮之。內史元岩紿帝曰:“樂運知書奏必死,所以不顧身命者,欲取後世之名。陛下若殺之,乃成其名也。”帝然之,因而獲免。翌日,帝頗感悟。召運謂之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是忠臣。先皇明聖,卿數有規諫。朕既昏暗,卿復能如此。”乃賜御食以賞之。朝之公卿,初見帝盛怒,莫不為運寒心。後見獲宥,皆相賀以為倖免虎口。
內史鄭譯嘗以私事請託運,而弗之許,因此銜之。及隋文帝為丞相,譯為長史,遂左遷運為廣州滍陽令。開皇五年,轉毛州高唐令。頻歷二縣,並有聲績。運常願處一諫官,從容諷議。而性訐直,為人所排抵,遂不被任用。乃發憤,錄夏殷以來諫諍事,集而部之,凡六百三十九條,合四十一卷,名曰《諫苑》。奏上之。隋文帝覽而嘉焉。
人際關係
父均,梁義陽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