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韶關市的產業政策,根據本市的發展目標,組織擬訂和實施地方性的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的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十、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的生產質量管理工作。 指導工業、商貿等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商貿企業推廣ISO9000族標準現代化工作,調查分析重大生產質量事故,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負責生產質量獎勵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對質量中介組織(協會)實施指導和管理。

編制情況

經貿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書記1名、正副股長16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為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總編制28名。

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韶關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測、分析本市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本市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韶關市的產業政策,根據本市的發展目標,組織擬訂和實施地方性的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的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三、對機械、紡織、輕工、醫藥、水泥建材、電力、煤炭、冶金、有色金屬、製衣、環保產業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飲服務、酒類、石油等特種商品,化學危險品經營、拍賣業、典當業、生豬屠宰業)等實施行業管理;擬定地方性的行業規劃、規範性檔案和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的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審批、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市發展計畫局的總量平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韶關市有關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制定本地區工商領與外商投資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提出工商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意見或建議,研究提出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以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等工作的有關政策並實施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
五、 擬定本是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編制和實施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產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負責繭絲綢協調工作。
六、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貫徹執行國家、省、韶關市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負責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研究擬定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經措施;促進和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組織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的政策法規,並結合實際研究擬定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運營過程中的政策、措施;對市屬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任免監事會主席、委派專職監事,提出董事會成員聘任(免)人選。
八、 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究和設備招標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九、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職業和礦山安全以及基建項目,公共娛樂及文化教育場所安全監察工作,協調處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十、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的生產質量管理工作。
十一、 承辦市人民政府及上級經貿行政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劃出職能

(1)原市工業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職能交給市農業局承擔。
(2)將原市貿易局飼料工業和菜籃子生產基地規劃,建設和發展等職能交給市農業局承擔。
(3)將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職能交給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承擔。

劃入職能

(1)擬定地方性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的投資方向職能。
(2)原貿易局承擔的商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能。
(3)原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承擔的國有企業改革、股份公司設立、上市公司審核和推薦職能。
(4)原市勞動局承擔的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業和礦山安全職能。

轉變職能

(1)不再審批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將其改為項目登記備案制。
(2)逐步將企業自營進出口審批制度改為登記備案制度。
(3)將企業管理現代化成果的評審認定和宣傳推廣、節能節電的宣傳推廣,貫徹IS9000族標準認證、擬定地方性的行業標準等具體工作,交由社會中介組織或事業單位承擔。
(4)將技術創新(技術開發)計畫、重點新產品試製計畫項目的前期論證評估等一般事務工作,交由社會中介組織和事業單位承擔。

機構設定

根據我局的工作職能,共內設局7個職能股(室),分別為:辦公室、經濟運行與綜合信息股、能源與質量股、企業改革辦公室、投資規劃與技術進步股、貿易市場股、人事政工股。

機構職能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提出經濟運行措施得力定計畫並負責實施;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機關各股(室)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負責本局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本機關文秘、行政事務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本局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
經濟運行與綜合信息股
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生產中涉及財政、金融等問題,對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綜合分析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對經濟運行發展中的中長期趨勢作出預測研究並提出工業,商貿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目標和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負責局內調控手段的綜合協調,負責經貿信息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承擔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貫徹國家和省市的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本市產業發展規範,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行業的發展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負責經貿系統的信息化工作。
能源與質量股(掛樂昌市三電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韶關市有關電力、能源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電力工業(水電除外)的行業規劃、行業經濟技術政策措施。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劃,規劃電力市場秩序,提出電的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與改革等工作,指導推動節約用電工作。
貫徹國家、省市的能源政策,擬定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經濟技術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管理;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審核上報煤、油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負責編制和實施全市煤、油的調控、配置方案;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的發展工作。
指導工業、商貿等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商貿企業推廣ISO9000族標準現代化工作,調查分析重大生產質量事故,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負責生產質量獎勵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對質量中介組織(協會)實施指導和管理。
企業改革辦公室(掛市國有[集體]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業改革轉制的方針、政策,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擬定重點發展的企業集團和工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集體)企業產權和國有控股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股權變動、經營權變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規範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企業劃型工作。
負責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審核和公司上市的初審工作;參與審批國有(集體)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份、經營權以及相關的承包、兼併,租賃和破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集體)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負責企業經營審計及會計決算報表的綜合統計,財會專業人員的培訓、調整及職稱審核上報工作;負責企業執行會計法規的監督檢查。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
負責局機關經濟收支及財會報表的日常工作。
投資規劃與技術進步股
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擬定和實施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指導工商企業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組織需要經國家和省、市審批、備案和安排資金的工商領域投資及技改項目的審核,上報和協調落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商領域投資和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和工商領域利用外資產業政策。監督上市公司投資項目資金投向,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引進技術設備,指導利用國外商業貸款投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及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法規、政策和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和巨觀管理,研究提出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新產品試產項目計畫;負責技術進步獎勵工作,指導、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及申報省級技術中心工作,指導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級新產品、新科技鑑定工作;協調指導技術開發及工業性試驗項目;申報項目引進設備免稅,國產設備抵稅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貿易市場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負責市場規劃、市場建設、市場供應和市場管理,研究指導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行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國內市場開拓;擬定工貿結合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重要商品的供求,提出解決供求失衡有關問題和促進供求平衡以及加強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調控;管理國家規定的專賣商品,組織對特需、民貿商品的管理;指導廣告業的發展。
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對機械、紡織、輕工、醫藥、煤炭、石油、冶金、有色金屬、製衣、水泥建材、化學危險品及商業流通、餐飲服務、酒類專賣、典當業、拍賣業、生豬屠宰業等特種商品實施行業管理;擬定地方性的行業規劃、規範性檔案和經濟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指導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有關外事活動;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營進出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和管理工商企業、物資企業申報自營進出口權工作,負責審核上報外資開辦商品零售、批發企業。
人事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貫徹執行黨在現階段的各項方針政策,管理單位文秘及檔案資料的收發,規劃所屬總支、支部的黨員教育培訓。
指導所屬總支、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經貿系統的舉報、信訪及申控的受理查處,對黨員幹部違紀案件按管理許可權進行查處。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安全保衛、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出境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本局系統政工系列初級職稱評審集中、高級職稱資格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局直屬企業職工教育及普法工作,負責企業管理人員和本級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及政治理論學習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系統幹部職工離休審核及老幹部管理工作。
負責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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