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成縣[東晉置]

樂成縣[東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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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寧康二年(374),析永寧縣東北部地,置樂成縣,屬永嘉郡。南朝宋、齊、梁、陳因之。

東晉置。

隋開皇十二年(592),省樂成縣入永嘉縣。唐武德四年(621),析永嘉原樂成縣地重置樂成縣,屬東嘉州。武德七年,復省樂成縣入永嘉縣。載初元年(689),復分永嘉縣置樂成縣,屬溫州。

五代後粱開乾二年(908),為避梁太祖父朱誠之諱,縣名樂成改為樂清,屬溫州。

宋太乾興國三年(978),溫州降為軍,樂清屬之;鹹淳元年(1265),升溫州為瑞安府,樂清屬之。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瑞安府為溫州路,樂清屬之。

明洪武元年(1368),改溫州路為溫州府,樂清屬之。清因之。

民國元年(1912),廢府置道,樂清屬甌誨道;十六年,廢道制,樂清直屬於浙江省;二十四年,在溫州設第八行政督察區,二十八年,改為第五行政督察區,樂清隸屬之。

一九四九年十月,新中國成立,樂清縣屬溫州專區。一九六八年,溫州專區改為溫州地區,樂清縣屬之。一九八一年九月,溫州地、市合併,成立新的溫州市(地級),實行市轄縣體制,樂清縣歸溫州市管轄。

一九九三年九月,撤銷樂清縣建制,設立樂清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樂清縣的行政區域為樂清市的行政區域。十月,省府通知,樂清撤縣設市後,行政管理委託溫州市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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