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的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責;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三)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各類優撫對象、烈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評定和調升傷殘等級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傷病殘軍人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辦法;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上報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收集、審定和保管。
(八)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意見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九)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擬訂社會棄嬰收養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城市“三無”、孤老(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協助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公益金並監督全市福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和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十)擬訂婚姻登記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制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領養登記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情況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及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辦督查、行政執法及後勤管理、財務統計工作。
主 任:魯琳 中共黨員
副主任:陳珊 中共黨員
優撫安置科 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雙擁工作;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軍隊離退休人員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科 長:王艷雲 中共黨員
副科長:彭乙珂 中共黨員
救災科 負責救災工作。
科 長:張強 中共黨員
副科長:周敏 中共黨員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
科 長:王玉琴 中共黨員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負責城市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審核認定社會福利企業辦證、年檢、換證和審批興建300張床位以上的民辦社會福利機構,指導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工作和社會福利慈善活動。
科 長:周燕 中共黨員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黨組和局直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培訓、職工教育、社工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和工、青、婦工作。
科 長:戴中偉 中共黨員
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科 長:歐陽旭光 中共黨員
社會救助科 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工作。
科 長:周德瓊 中共黨員
社會事務科 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收養登記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科 長:毛文泉 中共黨員
信訪工作科 負責接待、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市本級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向下級民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督辦相關信訪事項。
科 長:楊艷
市慈善總會辦公室 負責市慈善總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慈善資金的募集和慈善公益捐助活動。
主 任:張淮安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19年3月29日,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樂山市中區鄭壩街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