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東省河源市的市府所在地河源城又稱“槎城”,因東江和新豐江在城東北面交匯,江上竹筏縱橫而得名。河源城建於南齊永明元年(即公元483年),至今已有1500多年。1988年河源撤縣建市,河源城是河源市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因為雙江交匯,過去河源水路交通非常發達,沿海與內陸的貨物在河源碼頭中轉,名商富賈雲集,由此形成繁榮的商貿中心,並一直延續到今天。
河源市區如同建在新豐江三面環水處的一座竹筏,像是水中城市,於是人們稱河源為槎城。另因東江與新豐江城東北側匯流,形成“丫”形江流,故本地人稱此段東江為“丫江”,“丫”與“槎”同意,又稱“槎江”,城亦因之稱為“槎城”。
記載
自南齊永明元年(483年)建立河源縣以來,城池多次興廢。據舊《縣誌》記載:自建縣始至元朝末年以上城為城。是用土坯壘起的泥石城。元末屢遭兵燹,城牆盡壞。明洪武二年(1368年)縣丞鍾鎰,於中下郭間濱江地建築下城,以避盜擾。城周429丈,牆高1.2丈。弘治五年(1492年),僉事袁慶祥增修城崇3尺,增高為1.5丈。城周擴大為450丈,北東南為門,上有鼓樓,池深7尺。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盜入縣庫,僉士龍瑛城崇3尺。由於下城面臨濱江,地勢低洼,常遭水患。隆慶五年(1571年)農曆五月初一日,河水一日夜忽漲3丈,城遭水破,居民被浸死百餘人。水後又病死百餘人,是時兵備副史王化從,邑紳李學顏等議復古城,當地鄉申180多人捐款資助重建上城(古城),縣令林大甫鳩工先築四門城樓及北坦100餘丈。萬曆六年(1578年),縣令曾守愚續建城周700丈,高1.4丈。萬曆十年(1582年)水患嚴重,縣令湯民仰始與居民遷入新城(上城),從此,兩城並峙,其在東江邊地形低,謂之下城,又稱舊城,其在西邊的地形高為上城,亦稱新城,其實新城是最古之城基。
清乾隆七年(1752年)5月,知縣陳張翼與紳士鄉議,改東門城樓,創建下城西門為鼓樓,並建下城東門,城樓改名東門,修築上城東門至下城鼓樓道路、橋樑、堤岸、雙城一氣貫通。以上城為堂粵,下城為門戶,兩城並治,統稱為“槎城”。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飛機轟炸河源城。1938年7月28日,河源縣府被日機炸毀,縣府遷往下城崇報寺作臨時辦公地址。1940年秋,為方便城內居民在日機空襲時疏散,拆毀上城城牆和五座城門,解放後修成環城路,而現在的上城環城路,則系原上城的城牆舊基。下城城牆、城門樓毀於何時未明。今下城的公園路至中山路至八號碼頭,是下城的城牆舊基。
1988年撤銷河源縣,成立河源市,源城成為市機關駐地,城區面積不斷擴大。本地人習慣稱新豐江南、石峽北之城區為老城區,稱新豐江北、仙塘南之城區為新城區,稱石峽南至埔前鎮與博羅縣界地段為工業開發區。
老城區的主要街道有大橋路、長塘路、化龍路、人民路、太平街、公園西路、南門路、河源大道南等。貿易中心在太平街。
新城區原來是東埔鎮的一片農田和荒坡,沒有街道。建市以後,隨著市級行政中心的建設,幾百棟商住樓、辦公樓、廠房按照規劃在這片土地上崛起。目前基本建成的大道主要有河源大道、建設大道、沿江路、興源路、文明路、紅星路、長安街等。火車站和公共汽車站、口岸機構等設在河源大道北段。
2010年11月在河源城區舉行了世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