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榮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險標準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統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的建設規劃;提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九)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科與其合署)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府信息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普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許可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年檢事項的受理、辦理及行政服務視窗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三)就業指導科

擬訂城鄉就業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有關統計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編制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

(四)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職業培訓機構師資建設、教材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資格。

(五)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負責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運營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社會保險科

擬訂全市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有關政策、辦法和標準;組織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失業人員登記管理和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協調、指導、監督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獎懲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擬訂人力資源流動和市場發展政策;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

(八)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市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企業工資巨觀調控政策、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勞動關係科

擬訂落實勞動關係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監督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指導監督勞動監察工作;參與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的受理、協調和督辦;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市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上級駐榮有關單位軍轉安置和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下達退伍士兵轉業安置計畫;負責協調轉業軍官隨調隨遷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軍隊轉業人員政策疏導、上訪接待工作。

(十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規格)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仲裁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處理及勞動、人事契約審查鑑證和備案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參與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突發事件。

(十二)市公務員辦公室(副科級規格)

組織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調任、轉任)、迴避、辭職、辭退等制度;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推動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單位)股級職務人員的任免審查和備案工作;綜合管理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事項和組織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審核市政府各部門開展的系統獎勵表彰事項,審核向上級推薦的獎勵表彰對象;負責市政府部門人事檔案及下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教育系統除外);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在職人員:梁 焱、姜 波、王志文、毛韶軍、郭友芝、胡慶衛、王建日、王家龍、李 尚、肖超越、張琮林、劉 芳、孫啟傳、黃 傑、王 濤、張昭鈺、徐 武、陳培珊、張書業、李志良、於性金、畢詩波、王東輝、李全榮、王棟、閆媚媚、姜巍巍。
提前離崗人員:張 強、肖模林。

下屬單位

一、榮成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地址:榮成市府西路178號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威海市關於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以及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按照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計畫的要求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審核、人員變更登記、個人賬戶記載以及轉移接續等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定期編制各項社會保險征繳計畫,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工作;負責按期編報社會保險有關財務、統計報表、年度預決算草案,開展核算分析工作。

(五)負責審核參保人員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負責社會保險待遇的政策性調整和兌現工作;負責按時足額發放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報銷醫療費用,發放工傷、生育待遇工作。

(六)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及繳費情況進行稽核檢查;對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者的領取條件和享受情況進行稽核檢查。

(七)負責與醫療機構、藥店開展管理協定的簽訂、監管、解除工作;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保、工傷、生育產生費用進行結算工作。

(八)負責社會保險待遇長期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工作;推進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九)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承辦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工傷認定工作。

(十)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榮成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榮成市府西路178號 )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就業、促進創業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和服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管理使用就業補助資金,並參與績效考評。

(二)擬訂全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就業創業和人才經辦服務工作。

(三)負責全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開展農民工專項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援助和貧困人口就業扶貧工作;組織實施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四)負責全市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及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代理、流動黨員管理服務、人才經辦服務工作。

(六)組織開展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培訓,指導推進公共就業實訓基地建設;統籌實施全市企業管理人員、工人培訓,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職工職業道德教育活動。

(七)負責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開展人力資源、勞動者就業失業等信息調查、統計和分析,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服務工作。

(八)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九)負責國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開展海外人才智力引進和交流合作工作。

(十)承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榮成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地址:榮成市府西路178號 )

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內設監察一科(綜合科)、監察二科、監察三科。

主要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工勤編制

波、許道傑、閆宏偉、張建軍、杜新波。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