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高峰[濟南市章丘區委原常委、組織部長]

楊高峰[濟南市章丘區委原常委、組織部長]

楊高峰,男,1972年4月生,漢族,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人,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文化程度大學。曾任濟南市章丘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6年10月,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3.09-1995.07 天津商學院法律政治系(經濟法專業)學生;

1995.07-1996.07 濟南市槐蔭區編辦見習;

1996.07-1998.09 濟南市槐蔭區編辦科員;

1998.09-1999.06 濟南市槐蔭區編辦副主任科員;

1999.06-2001.02 濟南市槐蔭區編辦主任科員

1998.08—2000.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讀中央黨校大學);

2001.02-2002.04 濟南市槐蔭區人事局幹部管理科科長;

2002.04-2003.07 濟南市槐蔭區團委副書記;

2003.07-2005.02 濟南市槐蔭區團委書記;

2005.02-2006.12 中共濟南市槐蔭區五里溝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其間:2005.03—2005.04參加濟南市委黨校街道書記培訓班);

2006.12-2007.01 中共濟南市槐蔭區五里溝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7.01-2010.10 中共濟南市槐蔭區五里溝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0.10 -- 2016.08 濟南市章丘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原正處級不變)

中共濟南市章丘區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2011年12月28日選舉楊高峰為濟南市章丘區委常委。

2016年10月14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通報,濟南市章丘區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楊高峰被依法決定逮捕。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6年8月30日,濟南市章丘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楊高峰的簡歷已經從濟南市章丘區政府官網“領導之窗”欄目中撤下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17日, 據高檢網訊息,經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對濟南市章丘區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楊高峰(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紀委通報

2013年至2016年,楊高峰在春節、中秋期間,連續收受11人所送禮金、購物卡,折合人民幣總計6萬元。另外,楊高峰還存在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2016年10月,濟南市紀委給予楊高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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