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07月——1984年03月,懷化縣銅灣中學任教;
1984年03月——1985年12月,省委黨校理論班學習;
1985年12月——1986年07月,懷化市委黨校任教;
1986年07月——1987年09月,懷化市政協工作;
1987年09月——1988年05月,懷化行署經調室工作;
1988年05月——1990年10月,懷化行署經調室副科級經調員、副科長;
1990年10月——1993年05月,懷化行署經調室工交科科長、二科科長;
1993年05月——1995年01月,懷化行署經調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1995年01月——1997年12月,懷化行署辦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1997年12月——1998年06月,懷化地區經委黨組書記、主任;
1998年06月——2002年03月,懷化市經貿委黨組書記、主任;
2002年03月——2003年06月,懷化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市經貿委黨組書記、主任;
2003年06月——2004年01月,懷化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市經貿委黨組書記、主任、市生態工業園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4年01月——2004年12月,懷化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市經貿委黨組書記、懷化工業園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4年12月——2010年11月,懷化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懷化工業園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0年11月——2017年03月,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懷化工業園區工委書記。
違紀處分
2017年3月22日,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懷化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開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楊開鳳同志在擔任懷化生態工業園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懷化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搞迷信活動,用公款聘請“風水大師”擔任園區顧問;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父親喪事中違反殯葬管理規定,搞利益交換侵犯國家利益;違反組織紀律,對組織不忠誠,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股票和投資等有關事項。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楊開鳳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