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曾任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30日,據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訊息: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原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楊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6月22日,據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訊息: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對州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原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楊鋒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超市儲值卡;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名煙、名酒等物品;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為犯罪嫌疑人家屬介紹刑事辯護人,向辦案人員打招呼;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夥同他人收受財物,套取公款供自己支配使用,向與案件無關人員傳送案件機密信息。
楊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缺失,腐化墮落,紀律意識淡漠,知紀破紀、執法違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議、州監委委員會議討論並報西雙版納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鋒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繳;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