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畢業於山西省政法幹校、中央政法幹校、全國業餘法律大學。曾任山西省運城地區中級法院視導員,兼任山西省永濟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現已退休。主要業績:建國後從事人民司法工作,40多年曾在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長期做審判業務工作。當過書記員、審判員、基層法院庭長、院長、中級法院庭長、視導員等,也做過業餘法律大學教學(教員)工作。退休後在永濟市關工委法律事務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從事司法工作多年,始終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為黨為人民服務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1989年曾受過最高人民法院榮譽證書表彰。
人物精神
做司法工作從清正廉明這一信條出發,時時反省自己,廣受上下監督,經受歷史考驗。在革命人生觀和世界觀上堅持要光明磊落,不庸俗做人,要廉潔奉公,不用權謀私,要執法為民,不言而無信,要學習法律,不憑空指導,要紮實苦於,不脫離實際。活到老,學到老,把學知識當饑渴追求,把乾工作勝遊樂享受。為進入二十一世紀社會主義法制、市場經濟法制、法學文化建設貢獻到老。把清心廉明奉獻給社會,服務於人民,實現人生價值和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