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繼明[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楊繼明[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楊繼明[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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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繼明,男,1961年12月出生,山東濟陽人,漢族,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淄博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淄博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院長,市規劃局副局長;

2008年10月,任市建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年12月,任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市建委副主任,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01月,任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4年09月,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市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楊繼明 楊繼明

2017年11月,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

淄博市十二次黨代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8日,據淄博市紀委監委訊息: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繼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5月16日據淄博紀委訊息:經中共淄博市委批准,中共淄博市紀委對淄博市房產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繼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繼明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對市房管局違規占用所屬單位辦公用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擅自決定重大事務,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規劃評審、基金儲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楊繼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繼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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