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紹清[太原鐵路局原局長]

楊紹清[太原鐵路局原局長]

楊紹清,男,漢族,1959年2月生,河北省遷安市人,北方交通大學機械系車輛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工學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曾任太原鐵路局局長。 2018年7月,楊紹清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6年-1999年 先後在北京鐵路局原天津鐵路分局天津車輛段擔任團委書記,天津東車輛段技術室主任、副段長、段長

1999年-2002年 北京鐵路局車輛處處長

2002年-2004年 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

2004年-2010年 先後任原西安鐵路分局分局長、西安鐵路局局長,北京鐵路局局長、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武裝部主任,全國人大代表

2010年4月3日任太原鐵路局局長,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

免職處理

2015年7月21日,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召開全路電視電話會議,公開通報和處理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因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全部超標,給予太原鐵路局局長楊紹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現任職務 。

2015年8月13日辭去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職務

罷免代表

2017年4月24日,由山西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太原鐵路局原局長楊紹清,因涉嫌嚴重違紀,2017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楊紹清的代表資格終止。

帶走調查

2017年6月,因涉及貪腐被檢察機關帶走。

提起公訴

2018年7月,太原鐵路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楊紹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紹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楊紹清,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紹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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