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機構職能

(一)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研究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並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貫徹執行市政府和區政府重要檔案、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市、區系統承辦的市、區人大代表書面意見的辦理和市、區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六)圍繞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督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五角場鎮政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並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做好有關不安定因素的協調和疏解工作。
(九)負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區領導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十)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區政府系統的全區性大型活動。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信息系統的建設、套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楊浦信息》、《楊浦要情專報》、區政府相關會議、重大活動等政務信息的撰寫與上報。
(十四)承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政府信息公開科)
(二)區政府督查室
(三)聯絡科
(四)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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