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四)負責區政府與區法院、區檢察院在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聯繫。 (六)負責組織區政府系統法制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核。 (七)負責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和公布,核發行政執法證件。

基本概況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管本區法制工作,與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和方案。
(二)負責組織區政府系統規範性檔案備案和清理工作,審核區有關部門報區政府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檔案。
(三)負責審核區有關部門報請區政府審批的具體行政行為。
(四)負責區政府與區法院、區檢察院在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聯繫。
(五)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工作,受區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應訴,承辦區政府行政賠償案件。
(六)負責組織區政府系統法制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核。
(七)負責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和公布,核發行政執法證件。
(八)對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進行指導,負責行政執法制度的組織推進和檢查落實。
(九)組織或者參與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檢查,協調執法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活動中的矛盾和分歧。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即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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