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09月至1982年09月,在開封市衛校計財專業學習;
1982年09月至1985年01月,在河南省桐柏縣衛生局工作;
1985年01月至1987年10月,在河南省桐柏縣政府辦工作,任秘書;
1987年10月至1989年04月,在河南省桐柏縣程灣鄉工作,任副鄉長;
1989年04月至1991年04月,在河南省南陽縣紅泥灣鄉工作,任副鄉長;
1991年04月至1992年12月,任河南省南陽縣紅泥灣鄉鄉長(其間,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河南省委黨校政治專業函授學習);
1992年12月至1994年03月,在河南省南陽縣茶庵鄉工作,任黨委書記兼鄉長;
1994年03月至1996年02月,在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工作,任黨委書記(其間,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 ;
1996年02月至1997年12月,在河南省唐河縣工作,任副縣長(其間,1997年上半年在省委黨校二十期中青班學習);
19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在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工作,任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0年12月至2004年05月,任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4年05月至2007年03月,在河南省方城縣工作,任縣委副書記,
2007年03月至2007年04月,提請任方城縣縣委副書記,人民政府縣長人選;
2007年04月至2010年07月,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工作,任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2010年07月至今,任中共三門峽市湖濱區區委書記。
2014年08月14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訊息,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原區委書記楊方成(正處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經依法指定管轄,交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10月14日,已由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