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虎[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楊文虎[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楊文虎,男,漢族,1958年10月生,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77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2015年02月0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7月,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6年1月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楊文虎被雙開。2016年5月25日,由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先後任共青團保山地委書記,昌寧縣委副書記,保山行署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保山地委委員、宣傳部長,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雲南電視台台長,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局長,雲南省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等職務。

涉嫌違紀

楊文虎楊文虎
2015年2月2日,據云南省紀委訊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楊文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5月29日,雲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確認許可對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楊文虎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2015年7月7日,雲南省紀委在昆明召開“2·02”專案情況通報會,通報雲南省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成立“2·02”特偵組,嚴肅查處了楊文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經查,楊文虎利用職務便利,在政府採購、工程建設、人事任命中,為相關請託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900餘萬元。此外,楊文虎還涉及到違法私分國有資產、違規領取獎金等問題。現楊文虎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7月30日下午,雲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
大理州選出的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省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已被省紀委立案審查,2015年7月8日大理州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楊文虎的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規定,楊文虎的代表資格終止。
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在擔任省電視台台長、省廣播電視局局長、省新聞出版局局長、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規持有高爾夫球卡,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違反財經紀律,自定政策發放獎金,其個人領取100餘萬元;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200餘萬元集體私分給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賄賂800餘萬元。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文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6年1月14日,雲南省紀委向社會通報了2015年的反腐工作,以及雲南省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昆明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謝新松,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書記褚中志,雲南省高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楊照民等典型案件。
雲南省紀委副書記趙志彬介紹,2015年,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492起,處理599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397人。在省紀委網站開通監督舉報曝光專區,點名道姓通報了10批45起頂風違紀典型。雲南省紀委還嚴肅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重大典型案件:楊文虎嚴重違紀案件。楊文虎在擔任省電視台台長、省廣播電視局局長、省新聞出版局局長、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高爾夫球卡,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自定政策發放獎金,個人領取118.8萬元;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237.75萬元集體私分給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人民幣838.94萬元、美元2.4萬元、歐元5萬元,價值8.957萬元的飛度轎車一輛。違反生活紀律。決定給予楊文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5月25日雲南省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楊文虎(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