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94年畢業於本校(原固原師專)物理教育專業(專科),留校工作後先在校辦產業部門工作,其間參加寧夏大學物理教育本科學習(函授),1996年調入政法學院(原政史系),主要在校辦原州律師事務所(由政史系管理)從事辦公室事務和律師助理工作,同時開始自學法律,2000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學習半年,2002年參加首次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2002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後申請了律師執業證。2003年被學校聘為法學助教,從事法學教學工作。
主講課程
先後擔任《法律基礎》、《刑法》、《公司法》、《房地產法》、《環境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訴訟法》、《法學概論》等課程的教學工作。
主要貢獻
在教學中注重理論聯繫實際,特別注意將平時司法實踐中的經歷和體會融入到教學中,深受學生的喜愛,在五年多的教學中不但注重理論聯繫實際,而且特別注意提升自己的專業理論素養,同時結合自己曾是理科出身,在教學中注重文理結合,形成自己獨特的教學風格。科研工作同樣是一名高校教師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近幾年先後發表論文兩篇,,具備了一定的科研能力,真正做到以教學促科研,以科研興教學。
先後受聘到固原市委黨校、固原市旅遊局、固原市人事局、彭陽縣人大常委會等單位進行法學教學和法制講座,受到普遍好評,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益。
獲獎記錄
獲校級教學成果三等獎一次,參與國家級科研立項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