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擔任過中學教師,1979年到2001年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審判員、副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院長助理兼民事審判庭庭長、副院長,2001年5月起歷任昆明市司法局局長、黨委書記兼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第一政委,雲南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 經2008年9月公示,現任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曾兼任雲南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督察長、全省公安機關“清網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5年,不再任雲南省公安廳巡視員。退休。
主要事跡
剛調任昆明市司法局局長開始,她用半個月的時間,分別找局機關幹部談心
,聽取他們對自己的要求和希望,並利用下班時間到所有幹警和離退休幹部家中走訪,打開了工作思路。
創建了昆明市司法行政網站,辦好普法刊物《春城法制》,與《昆明日報》合辦《村官說法》,與電台、電視台合辦《舉案說法》、《法制線上》、《法與我同行》等欄目,廣泛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把“12348”併入法律援助中心,使接待民眾來訪、電話諮詢、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融為一體。
經其努力,從2004年開始,市委市政府安排了人民調解培訓、基層、司法鑑定、律師、公證、法學會等專項工作經費共39萬元,法律援助經費由原來25萬元也增加到55萬元;特別是爭取到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按全市總人口平均每人05元的標準分別由三級財政承擔,以兩辦的名義專門行文下發全市執行。還改善了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幹警的政治待遇,並使昆明市司法局的辦公條件現代化。
在她的領導和帶領下,昆明市司法行政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昆明市司法局先後幾年被評為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兩年被昆明市委市政府評為綜治工作先進集體,2002年11月被法務部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基本素質教育考試考核先進單位,2003年1月,被雲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稱號。
榮譽表彰
在任昆明市司法局局長期間,先後連續四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屆昆明市十佳政法幹警”,被雲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第二屆人民滿意的十佳政法幹警”,榮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2006年12月被評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