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翰
楊國翰(1787-1833年)字鳳藻,號丹山。原籍是江西撫州府臨川縣,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二月五日出生於雲南雲州勐麻(今雲縣大寨鎮梨園村)一個中等商人家庭里。楊國翰是清朝嘉慶年間雲南“五華五才子”之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進士,道光年間宦跡浙江奉化、諸暨、海鹽、仁和(今杭州)、海昌(今海寧)、玉環分府各地。為官作文,楊國翰都做出了無愧於時代的歷史貢獻。他不僅是封建社會裡一名有作為的地方官員,其詩文在雲南古代文學史上也有一定地位。
一
楊國翰的父親楊本源(字林青)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來滇,游易滇東、滇西各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到雲州勐麻,置地經商,定居生活。母親徐氏是貢生徐卿升長女,善理家庭生計。她經常以“顯親揚名”的封建倫理道德鼓勵兒子上進,對楊國翰日後的處世、理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楊國翰“自少不好嬉戲,長即奮志聖賢”。嘉慶十一年(1806年)時“屢冠多士,以補員尋拔前茅而食餼”,即由秀才進為廩生。他興趣愛好廣泛,喜交朋友,與大理文士周之烈(字鴻雪)交往密切。兩人詩文唱和之暇,“丹山撫琴,鴻雪舞劍,一時傳為佳話。”對此,雲州城北太和寺客廳曾刊懸一副對聯:“生聚在玉洱銀蒼以外;往來有丹山鴻雪之風。”
嘉慶二十年(1815年),楊國翰29歲時到雲南著名的五華書院讀書,受教於當時名流劉大紳(字寄庵)先生。開始研讀《天下郡國利病書》、《孝經周禮註疏》、《說岳全傳》等著作。學習的5年期間,他學業長進甚快,活躍於昆明文壇。著有《漉血戰》、《留書緬》、《觀貢象》、《神舟渡》、《雞血膏謠》、《寄池龠庭》、《聞弟棟藻失子寄此慰之》、《題戴雲帆岵屺瞻思圖》、《吊建水馬氏兩世忠烈》、《訪壁立堂遺址》等詩歌和散文《題〈寄庵文鈔〉序》等,並著有詩集《步華吟詩草》(已佚)。與戴絅孫、池生春、李於陽和戴淳被世人稱為“五華五才子”。這時,楊國翰還沒有表現“政治才幹”的機會,但從他的一些詩文中,可窺見他處世為人的風格和政治抱負。如在《題〈寄庵文鈔〉序》一文中,他對為“爭炫耀於一時之耳目”而“雕蟲篆刻”的鄙視。另一方面對劉大紳師命評讀《寄庵文鈔》則謙為是“撮土之於泰岱,掬水之於河海”;在《留書緬》中,對大侯(治今雲縣)土官俸祿妻勐氏的淑媛節烈熱情謳歌,發出了“宜續梁宮阿蓋詩,不然增滇志一卷”的感慨;在《漉血戰》一詩中,揮寫出“感激生平抱忠義”和“志士名高天馬低”的激昂;而在《雞血膏謠》一詩中,則充滿了對“歲時饑寒奔命者”的同情和對當時世道“哀聲不達天聽高”的唾棄。這些詩文反映了楊國翰早期要求改革和注重民生的思想。劉大紳師在《步華吟詩草》序中說:“子淵氏之言曰:‘夫子步亦步,趨亦趨;夫子絕而奔,回瞠乎後矣!’予則曰:‘丹山憑虛御氣,以與造物者游,老夫直扶杖而觀,裹足不前己矣,步趨云乎哉!’”對楊國翰的詩歌作了高度評價。楊國翰的詩文不僅有獨特的文風和詩意,又多能鞭撻貪官污吏伎倆、謳歌弘揚正氣和反映百姓生活,在雲南古代文學史上無疑有一定地位。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八月,林則徐到昆明主持雲南鄉試,任正考官。他提出了“俶詭浮薄之詞,概斥勿錄”、“大抵皆有志於學,求副實用,不以小成自甘,而浸淫風雅”的取才標準,對全部試卷“逐加評點”,嚴格選拔“文理優長”的“真才”,取正榜54名,副榜10名。在這次鄉試中,楊國翰榮登桂榜,中第42名舉人,具備了邁入“仕途”的重要條件。鄉試錄取發榜後,林則徐得知楊國翰是五華五才子之一,非常高興,“同考皆以為得士賀”。兩人由此相識,並因師生之情和志趣相投而結下情誼。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四月,楊國翰赴京趕考,順利通過禮部主持的會試,進入皇帝策問的殿試,以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榮登黃榜。同年七月,嘉慶帝病死。八月,嗣位的道光帝“欽點知縣”,楊國翰被分發浙江,出任奉化知縣。至此,楊國翰得以施展政治抱負,先後在浙江各地為官12年,開始了他一生中最為重要的時期。
道光元年(1821年),楊國翰到任奉化知縣。他見“農田僑宿”,立即了解緣由,在得知是“瓜芋菜蔬夜或被竊,故僑宿以守”的情況後,迅速召來地保訓話。他說“農夫終日劬苦,若夜間又露宿,不得安寢,是重苦也”。並做出決定,讓農民撤宿回家,宣布“自今農田被竊者,惟余是償”,使“地方肅然”。同時,楊國翰還注意興學施教。他“崇獎儒學”,說講五經要義。在看到原廣平書院被“廢為梵院”後,他非常吃驚,立即“為捐俸額,使亟改之”。此外,楊國翰注意教民化民,移風易俗。是時,奉化封建的重男輕女思想比較突出,“溺女之風”盛行。他勇於破除這一陳規陋習,“親至八鄉勸捐民田千餘畝”,擴大由奉化教諭孫熊創建的育嬰堂規模,“經營盡善,歲活數百嬰,立千古未有之德”。在他離任時,仍念念不忘這一慈善事業,特別寫下了留別嬰堂詩二首,其中有“諸君造福真無量,若輩重生已有門;幸甚眾心同集腋,裘成冰窖亦春溫”和“假如心血可為乳,不惜一腔分眾嬰;忍使呱呱多失養,方欣幼幼有同情”之句。是年,楊國翰到杭州岳王廟憑弔岳飛,作《觀精忠柏記》,忠義之氣溢於言表。
道光二年(1822年),楊國翰調任諸暨知縣。他體察民情,訪貧問苦,常“變服矯褐,徒步走鄉村,訪求民隱,舉地方之利弊,民生之紓困”。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他“禁屠耕牛”,推廣犁耕,發展農業生產。同時,楊國翰還注意清理積案,剷除奸惡,保一方平安。他到任時,前任知縣積壓案件達600件之多。在“不清積案,無以安民”的思想支配下,他詳細了解“事之曲直”,日夜加緊處理案件,“剖決如流”。使“歷政滯訟數百宗,無一冤抑”。針對諸暨社會治安混亂的實際情況,他“懾服巨盜,飭胥役,絕樗蒲”,“竊窩皆先躬訪之,而後躬自擒捕之”,使“四境大治,雀鼠斂跡,奸宄累息,民不見吏,戶無犬吠”,人民得以安居樂業。楊國翰雷厲風行,為民除害,諸暨一時重現清明之風,他也獲得了人民的稱頌,“人皆以楊青天呼之”。道光三年(1823年)二月,楊國翰受命復任奉化知縣,諸暨的老百姓“匍匐乞留,號涕阻道”。光緒年間修撰的《諸暨名宦志》載:“漢時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若此者,可以當之矣……迄今八十餘年,楊青天之名傳頌弗替,其薄讞諸事猶有人能道之者”。
楊國翰復任奉化知縣後,洞察時弊,於道光三年(1823年)五月給時任江蘇按察使的林則徐寫了《上江蘇林臬台書》。在書信中,楊國翰首先對林則徐稱頌有加,他說“夫子抵蘇,不數月,舉數十年積習慣惡為民害者,一旦廓清之……聞夫子勤政,刻無安歇,時復微行訪緝,用敢瑣瀆聽聞”,表示要“體夫子之教,法夫子之行”。其次,楊國翰認為“不清吏治,無以靖閭閻;不去莠民,無以安良善;自來提省之案,情節必大,疑竇必多,牽連必眾”,進而提出了“懲貪墨、鋤奸匪、清案件”三項主張。第三,楊國翰著重指出,江蘇“惟習競佻巧靚艷,侈盪無度,聚賭宿娼吹煙諸惡甲他省”。觸及到了吸食鴉片這一當時已經嚴重的社會問題。
如果說楊國翰深受林則徐的影響,“沐教甚久,受知最深”。那反過來,楊國翰也啟發了林則徐。道光三年(1823年)七月,林則徐給楊國翰回信《答奉化令楊丹山明府國翰書》。在信中,林則徐稱讚楊國翰“深悉民情,勤求治體,風裁卓犖,操守潔清”。對於楊國翰提出的三項主張,林則徐認為“承示數條,事理確當”,並表示“有辦理未到之處,仍望切實指陳”。
楊國翰復任奉化知縣後,為政仍立足於便民惠民,為百姓排憂解難。江東舊有浮橋(靈橋──筆者注),因“前機失宜,歲圮難繼”。楊國翰“擇立董事,親授規畫”,籌資修復,“設橋吏以啟閉,量贏餘為歲修”,使交通“大改前觀”,既便利了兩岸百姓往還,也促進了奉化的經濟發展。
道光四年(1824年)至道光七年(1827年),楊國翰任海鹽知縣。在海鹽任上,他興修水利,“鑿牡羊以固海塘”,杜絕水患,灌溉農田,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同時,他注意“厘奸剔弊”,體察民情,“營義地以禁火葬”,“督令將無主棺木遍為葬埋”。在孝治天下、律禁火葬的當時,這無疑是應該肯定之舉。
道光六年(1826年),楊國翰告假回雲州迎母親到海鹽奉養。現楊氏後裔尚保留楊國翰手書木質匾額一塊。該匾長208厘米,寬64厘米,右直書道光丙戌季冬吉旦,中橫書桂院流香4字,左直書賜同進士楊國翰敬立。匾額為紅漆底牌陰刻金字,筆力渾厚雄強,是具有史料價值的珍貴文物。
道光八年(1828年),楊國翰調任仁和(今杭州市下城區)知縣。是時,仁和為浙省會邑,“食眾事煩”,但他不以為苦,而是“絕鹽當之規,親發審之案”。同年,因在各地任上政績突出,道光帝在京城召見楊國翰,“天顏溫霽,聖訓周詳”,勉勵他“好好照此去做”。同時,楊國翰父母得覃恩誥封為“文林郎”和“孺人”。
道光九年(1829年),楊國翰調署海昌(今海寧)知縣。首先,他採取因地制宜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課農桑”,使“士民蒸蒸日上”。其次,注意“興學校”,捐資500兩銀子,恢復被火毀壞的安瀾書院,增收兒童入學,促進了當地文化教育的發展。
道光十年(1830年),楊國翰受命復任仁和知縣。旋升任溫台玉環餉捕分府加三級。是年,其父母再蒙覃恩,分別被誥封為“奉政大夫”和“宜人”。
楊國翰一面結束在仁和的工作,準備啟程;一面又興奮地寫下了“感恩述懷”詩。在《初擢玉環書懷》一詩中,表達了他步入“仕途”後的所思、所想和對晉升的感激與超然。在《恩三章》中,楊國翰直抒胸臆,忠君思想溢滿情懷,愛民之心躍然紙上。
道光十一年(1831年),楊國翰上任溫台玉環餉捕分府加三級。他不僅注意“平允鹽務”,“儲芋絲以救饑民,掃台漿以懲奸弁”,而且在被“專摺奏辦東防塘工”後,又致力於“肅清海洋”,加強海防,為清朝的國防建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道光十二年(1832年)七月,楊國翰的母親在玉環病故,楊國翰奉旨送母靈柩回藉安葬,途經蘇州時,時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親自前往弔奠。見楊國翰“面墨泣哀”,林則徐“節慰者再”。因悲傷過度,憂勞成疾,道光十三年(1833年)六月十三日,楊國翰在雲州勐麻家中去世,年4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