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背景
心臟性猝死是心血管疾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占心血管病死亡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嚴重危及生命。其最常見的直接原因(約82%)是惡性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動過速(室速)、心室顫動(室顫),使心臟絕對或相對喪失泵血,且多發生在院外,爭取在數分鐘內實施電擊是降低該類患者死亡率的關鍵。
自從1980年問世以來,植入型心律轉復除顫器(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ICD)已成為臨床上治療持續性或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一個重要手段。
發明歷史
1969年Mirowski 狗實驗成功。
1972年研究生產成功(與Medrad公司合作),
1980年2月4日,第一例用於臨床 (Johns Hopkins) 命名為植入型心律轉復除顫器( 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ICD)。
1986年經靜脈—皮下途徑成功。
1988年第二代ICD,具有程控功能 。
1989年第三代ICD,分層次治療(tiered therapy)
1995年雙腔ICD問世,帶DDD或DDDR起搏
醫學作用
ICD具有支持性起搏和抗心動過速起搏、低能量心臟轉復和高能量除顫等作用,能在幾秒鐘內識別病人的快速室性心律失常並能自動放電除顫,明顯減少惡性室性心律失常的猝死發生率,挽救病人的生命,目前已成為治療惡性室性心律失常最有效的方法,其治療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預防心臟性猝死的作用明顯優於抗心律失常藥物,已成為無可逆性誘發因素的心臟性猝死高危患者的首選治療措施(2003年美國1年ICD的植入量超過6萬台)。
ICD會發生誤放電,誤放電的比例可達27%~41%。反覆放電,尤其是高能量電擊,患者常有明顯不適感和疼痛,生活質量下降,多次放電亦縮短ICD使用壽命。ICD植入後隨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隨訪時通過體外程控儀調出存儲資料進行分析,了解心律失常發生和ICD工作情況及識別功能,隨時調整工作參數,以保證及時有效治療,避免誤放電、不適當電擊或延遲治療。術後每3~6個月隨訪1次,以後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隨訪間期。在電池能量接近耗竭時,ICD的隨訪應更頻繁一些。術後長期服用小劑量抗心律失常藥物有明顯的益處,既可消除或減少ICD放電次數、節省電能,又可避免藥物劑量大時的副作用。
ICD植入後電擊是患者必須要面對的現實,多數患者在思想上有一定壓力,需要一段心理適應過程,必要時可接受心理輔導治療幫助克服心理障礙,消除對ICD的誤解和恐懼,有助於提高患者生活質量。
注意事項
植入型心律轉復除顫器(ICD)已經成為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或心室顫動患者的主要治療模式。它具有抗心動過速起搏,低能量復律,高能量除顫和支持性心動過緩起搏多種功能。採用介入法經鎖骨下靜脈穿刺植入ICD方便簡單,創傷小,出血少,時間短,併發症少。
安置ICD手術的術前護理措施,落實使患者及家屬對手術較全面了解,消除手術恐懼感,主動配合醫生和護士的工作,使手術順利進行。術中護理配合工作非常重要,尤其是關係到患者的安全,術中檢測ICD性能要誘發室顫,如果護理配合工作跟不上,一旦ICD除顫不成功,後果是很嚴重的,所以熟練、準確、及時的術中配合是手術成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