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梅春暉,男,結夥他人搶劫輪姦殺人後,潛逃北京、安徽等數省市。10年來,他每年均到死者家中附近、作案現場給死者下跪、燒紙錢。2011年8月,警方網上清查,發現該男子返漢露面,經過順藤摸瓜,2011年8月9日,殺人疑犯梅春暉被江漢警方抓獲刑事拘留。
事件
2001年11月24日晚9時許,梅春暉夥同譚金明、劉帥晃蕩至張公堤常青公園附近,發現一女子拿著手機與人通話,3人一同衝上前將其摁倒在地,當即搶劫其隨身手錶、金耳環、金手鐲、存摺、身份證等物品,逼其交出存摺密碼後,3人強行輪姦,合力將其勒死後潛逃,次日從銀行取走其卡內的16000元。警方根據現場遺留物品等蛛絲馬跡,經過幾個月的艱苦偵查追捕,終將劉帥、譚金明抓獲,分別被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梅春暉逃之夭夭。
10年來,江漢警方輾轉10餘省市順線追捕,狡詐的梅春暉還是成了漏網之魚。
2011年6月初,漢興街派出所展開網上抓捕,再次把梅春暉列為重點抓捕目標。果真發現梅從外地潛逃回漢。
8月9日日,民警從網上獲知一名叫梅暉的男子,在漢陽郭茨口租房與他人發生扯斗,民警覺得可疑,所長鄭剛當即指令4民警前往偵查。下午1時,民警裝扮修廁所的物業人員進了房,經比對,此人即梅春暉。民警亮明身份,梅癱臥在地被戴上手銬。
經審查,27歲的梅春暉搶劫、輪姦、殺人後,先後潛逃北京、安徽等多省市躲藏,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據梅交待,作案後他很後悔,並拿著搶來的身份證,設法找到被害者陳某洪湖家鄉,每年11月24日,他都要到洪湖陳家附近、作案現場下跪,燒紙閉目懺悔兩小時,併到歸元寺立誓,永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