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精神,設立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正處級,既是中國共產黨梅州市委員會工作部門,又是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列市委機構序列。

職責調整

(一)增加正、副處級事業機構(除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外)設立、調整的審核職責。

(二)增加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職責。

(三)增加編制卡管理職責。

(四)加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責。

(五)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交由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機構編制有關制度、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統一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負責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機關和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市直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市、區)機關的機構設定與調整,分配和調整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總額。

(四)協調市直機關之間、市直機關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全市事業編制總量,審核縣(市、區)副科級以上事業機構設立、調整;組織制定事業單位的全市性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市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立、調整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列印、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培訓、固定資產管理、網路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及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外事、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研究行政管理體制和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相關領域體制改革等重大問題,擬訂改革方案;負責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宣傳、信息、統計以及政策諮詢等工作;起草機構編制有關制度草案、實施辦法和重要文稿;管理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和全市事業編制總量;管理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協調政法部門的職責調整與分工;負責對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進行解釋。

(三)監督科。

負責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編制卡管理;承擔審核市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立、調整;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問題;承擔信訪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指導縣(市、區)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

(四)行政機構編制科。

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審核市直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後勤服務人員數;協助辦理中央和省駐梅行政機構的有關機構編制事項;審核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管理工作;協調除政法部門外各部門之間、市直機關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調整與分工;審核縣(市、區)機關的機構設定與調整;提出分配和調整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總額的意見;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五)事業機構編制科。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審核市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屬事業單位的主要任務、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渠道等;審核縣(市、區)副科級以上事業機構設立、調整;協助辦理中央和省屬駐梅事業單位的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組織擬訂事業單位的全市性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一、梅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辦理市直和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授權的事業單位法人的登記(備案)、變更、註銷及發(換)證等有關手續;負責事業單位統一代碼標識賦碼;指導和監督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二、梅州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

承擔全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和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負責市編辦本級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對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進行政策指導、績效評估和督促檢查;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系統、實名制管理系統及其資料庫的運行、維護;承擔市編辦網站、電子政務區域網路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工作,審核域名註冊申請和信息變更,認定擬註冊域名機構主體身份真實性,更新維護數據。

人員編制

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其他事項

梅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直屬行政單位,正科級,其編制和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領導分工

朱立同志主持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全面工作。

楊思維同志分管綜合科、行政機構編制科工作。

葉桂傑同志分管事業機構編制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及機關黨支部工作。

羅瑞金同志分管秘書科、監督科、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及機關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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