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南甸土司衙門,也叫南甸土司司署。
南甸土司頭人刀氏龔姓,原籍南經應天府上元縣。明初隨軍征討雲南,因屢建戰功,後升官定居於此,逐漸被當地土著傣族文化融合,成為漢傣文化融合的典範。原南甸宣撫司轄地廣闊,實力雄厚,世襲為官二十八代,歷時五百餘年,在雲南邊地土司中影響很大。
司署駐地曾幾易其址,清鹹豐元年(1851年)定居現址,歷經三代土司的不斷擴建,最後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完善成現在的規模。該建築區按漢式衙門布局,由4個主院落,10個旁院落,47幢、149間房屋組成,占地面積10625平方米,建築面積7773平方米。可謂“層層院進八方通,幢幢殿閣殿中殿”。房屋規劃整齊,主次分明,木製結構,粗梁大柱,青龍屋頂、雕樑畫棟,尤以第四殿用料考究,正堂栗木,左廂椿木,右廂楸木,取“正立春秋”之意。
如此宏大的建築在全國土司府中也不多見,是研究雲南少數民族史、地方史、土司制度及建築藝術等方面的重要實物資料。土司府內還保存著一些珍貴的歷史文物,如半副鑾駕儀仗,清王朝賜給的官服、大印,以及貝葉經,歷史照片,日常生活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