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江門中院副院長。個人事件2012年3月30日,肇慶中院認定梁永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刑期執行至2020年11月25日。2015年01月,在監獄服刑期間,因努力完成生產任務獲得嘉獎25次,並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監獄為此對他提出減刑建議並獲得法院批准,對他予以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