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梁永凱,1908年10月生,湖南省長沙市人。1916年入私塾讀書。1917年起先後入長沙私立崇德初小、善正高小、信義高國小習。九年後在長郡中學國中肄業。
人物經歷
梁1926年入國民革命軍第四十軍賀耀祖部充當上士文書,隨軍北伐。1927年冬經營長楊漢臣介紹加入國民黨。鏇在該軍獨立團任上士文書。1928年8月在南京參加市政府招聘考試被錄取。同年9月由南京市政府分派到財政局做錄事。1929年1月在衛生部當書記員,1930年因衛生部裁撤歸併,及部長劉瑞恆調任禁菸委員會委員長,遂被調禁菸委員會當辦事員。1932年經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政治訓練處政訓研究班短期訓練,派充第三十二軍宣傳大隊隊員,於1933年春北上,在河北冷口、開灤一帶參加抵抗日本侵略軍的戰役。是年冬,參加第二屆高等文官考試及格,1935年11月被分配到青島市海濱區辦事處當主任,直到1938年1月初青島即將淪陷時,才被疏散,由海道經廣州回到長沙。
抗日戰爭期間,1938年3月梁考入張治中主辦的湖南省地方行政幹部學校。同年9月經朱大昌介紹,在貴州省民政廳當主任科員,1939年6月任民政廳視察員,1940年升任民政廳科長。1941年任貴州省盤縣縣長,1942年任貴州省保全處秘書。1945年夏攜家眷移至重慶。經當時行政院參事、貴州省民政廳廳長孫希文介紹,於1945年6月任行政院科長,經辦軍政、地政等行政事務。
抗日戰爭勝利後,梁隨行政院遷移南京。1946年6月,由湖南省民政廳廳長劉千俊介紹入民政廳第四科任科長。1949年初受程潛委派,任湖南省茶陵縣縣長,在任內以不貪污、不擾民為主旨,半年後辭職。
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後,先後任湖南人民軍政委員會參議室參議、湖南省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1951年撰寫宣傳《婚姻法》的七字歌,經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審定出版發行,對農村宣傳《婚姻法》起了積極作用。1953年在省工商聯辦公室任宣教輔導組長。1955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1965年以後,因病長期在家休養。
梁永凱1981年12月,在長沙逝世,享年7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