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設立梁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經濟委員會、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職能。

(二)劃入原縣科學技術委員會信息化管理和縣商委承擔的民用爆破器材監管職責。

(三)將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四)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促進信息產業發展,加快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本縣工業由小變大、由弱變強。

(六)加強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縣政府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工業、信息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引導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二)負責提出本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本縣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定期公布工業投資引導目錄,規劃和組織本縣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工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推進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政策落實;參與工業企業擔保體系建設。

(三)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年度工業調控目標制定及落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對經濟運行要素中煤、電、氣等重要物資平衡調度,對現有資源實行最佳化配置;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四)推動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本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實施重大示範工程;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五)負責本縣煤炭行業管理,組織制定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煤礦行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複查;依法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作出現場處理決定或實施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礦企業進行查處。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指導煤礦安全程度評估工作。

(六)研究擬訂本縣工業和信息業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利用內外資;參與管理本縣工業和信息業對外貿易工作,協調工業和信息業出口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業系統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利用縣外及境外資金改造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工作。

(七)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指導企業加強現代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指導和推進企業聯合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工業行業企業(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化品生產企業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電力行業的綜合監管和天然氣的日常監督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本縣工業系統協(學、商)會管理。

(八)研究和指導工業品、生產資料等市場體系的培育建設和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工業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工業品的銷售工作;組織實施本縣工業品的集中採購和工業企業的協作配套工作;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

(九)指導協調和促進本縣工業經濟發展、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本縣特色工業的發展。

(十)負責本縣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組織協調全縣電力、天然氣、電訊線纜設施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十一)統籌推進本縣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合理配置信息化資源,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

(十二)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負責指導擬訂本縣工業、信息化領域專業人才、經營管理人員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和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經濟運行科

(三)企業科

(四)能源科

(五)信息產業科

人員編制

梁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7名。

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城鎮燃氣管理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天然氣的監督管理責任,縣市政園林管理局指導城鎮燃氣工作,縣商務局承擔液化石油氣經營的監督管理責任。

(二)原縣商委管理的梁平縣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交由梁平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