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7--1984.07克山師範專科學校學生;
1984.07--1990.07泰來縣第二中學教師、班主任、團委書記;
1990.03--1990.07泰來縣教委德育視導員;
1990.07--1992.07共青團泰來縣委科員、青工部部長;
1992.07--1993.09共青團泰來縣委辦公室主任兼青工部部長;
1993.09--1994.05共青團泰來縣委副書記(副科級);
1994.05--1996.10共青團泰來縣委書記(正科級);
1996.10--1999.10泰來縣四里五鄉黨委書記(1996.03-1999.01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員);
1999.10--1999.11泰來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四里五鄉黨委書記;
1999.11--2001.09泰來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農辦主任;
2001.09--2001.10泰來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農辦主任;
2001.10--2002.11泰來縣農業委員會書記、主任;
2002.11--2004.03中共克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縣級);
2004.03--2005.09克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兼信訪辦主任(2004.07--2007.07中央黨校法律碩士研修班學員);
2005.09--2006.11克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6.11--2007.09克山縣委常委、克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07.09--2008.05齊齊哈爾市信訪辦黨組成員、副主任(正縣級);
2008.05--2008.09齊齊哈爾市信訪辦黨組副書記、主任;
2008.09--2009.02齊齊哈爾市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9.02--2011.11龍江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1.11--2012.08梅里斯達斡爾族區委書記;
2012.08--2014.11甘南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1月10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齊齊哈爾市甘南縣委書記梁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2月13日,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原齊齊哈爾市甘南縣縣委書記梁光(正處級)決定逮捕。
依法雙開
2015年10月22日,黑龍江省紀委對黑龍江省甘南縣委原書記梁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梁光在擔任齊齊哈爾市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龍江縣委副書記、縣長,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委書記,甘南縣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並向黨員領導幹部贈送禮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及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額賄賂;為謀取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
梁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