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化政府職責,確保目標實現
消除碘缺乏病是關係到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是黨委、政府關心民眾疾苦和堅持以人為本的最直接和最現實的體現。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提高對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使食鹽加碘措施得到長期有效落實,確保我縣在2010年評估時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標。
二、堅持依法防治,明確部門職責
食鹽加碘是我國消除碘缺乏病長期堅持的主導措施。依照《全國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要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有效落實食鹽加碘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
發展改革與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加強碘鹽生產、流通環節的管理,保證合格碘鹽穩定供應;進一步理順鹽業管理體制,加快食鹽流通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碘鹽銷售網路,確保碘鹽配送到鄉村銷售網點,保證碘鹽供應。鹽業主管部門要合理布設無碘食鹽專賣點,保證對不宜食用碘鹽的特殊疾病人群,供應無碘食鹽。
物價主管部門:負責加強碘鹽價格調控,合理確定碘鹽價格水平,完善區域定價政策,減輕消費者經濟負擔,保證有效提高碘鹽覆蓋率。
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大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碘鹽、不合格碘鹽、假冒碘鹽沖銷市場的違法行為,決不允許工業鹽等非碘鹽流入食鹽市場,維護食鹽市場的經營秩序。
質監部門:負責加大對碘鹽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日常監管和執法打假,嚴把產品質量關,不合格碘鹽一律不準出廠銷售。
教育部門:負責將碘缺乏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健康教育內容,指導、督促中國小校對學生開展經常性健康教育,每學期安排3-5個學時的健康教育課宣傳碘缺乏病防治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使學生了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識。通過學生向家長宣傳,提高居民防病意識,自覺購買和食用碘鹽。
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碘缺乏病的病情監測和碘鹽監測工作,提高監測靈敏度和覆蓋率。加強監測管理與質量控制,強化監測與防治干預措施的有機結合,尤其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測和防治干預。不斷完善監測評估體系,為可持續消除碘缺乏病提供科學依據。及時將監測信息通報有關部門,提高信息利用的時效性和有效性。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適時在碘鹽覆蓋率及合格碘鹽食用率較低的鄉鎮開展專項調查,發現病情,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應急補碘措施。
文廣、婦女兒童、人口計生、婦聯、殘聯、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配合衛生、鹽業等部門積極開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政府投入,保證防治經費
碘缺乏病是“十一五”期間我國重點防控的地方病之一。根據《全國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2004-2010年)》和全國《實現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行動方案》的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碘缺乏病經費的投入,為落實防治措施提供保障。
四、加強健康教育,社會共同參與
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使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防治工作的社會氛圍,為建立防治碘缺乏病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衛生、發改、文廣、教育、婦聯、工商、質檢、人口計生、殘聯、關工委及鹽業等部門要認真開展好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動,結合部門職責開展經常性宣傳活動。
新聞單位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的公益宣傳活動。
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中國小校對學生開展健康教育,使學生了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識。
衛生部門要組織社區衛生服務點、鄉村醫療機構,通過開展健康宣傳、健康諮詢、健康處方、健康教育宣傳欄等形式開展健康教育活動。
人口和計生、殘聯要重點做好新婚育齡婦女等特殊人群補碘宣傳教育工作,預防智力殘疾發生。
鹽業部門要通過在銷售網點開展張貼宣傳資料,刷寫牆體標語等宣傳活動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防治水平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專業人員檢測技術和現場防治技術的培訓,並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技術指導和督導,不斷提高各級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為確保我縣2010年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標提供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