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工作職責
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八部委《關於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09〕29號)檔案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樹立文明新風、保障祭祀安全為重點,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清明節期間相關工作。各鄉鎮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抓,民政、公安、林業、工商、宣傳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制定服務保障、交通疏導、消防安全等工作方案,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共同組織和引導好民眾開展祭掃活動。
縣民政局要加強對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強化對殯葬服務場所各項安全措施的監督檢查,消除祭掃場所安全隱患。縣公安局要切實維護祭掃現場治安秩序,認真組織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切實維護好祭掃場所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縣交通局要要加強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力度,確保旅客出行需要和運輸安全。縣工商局要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管理,對違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行為依法查處,維護喪葬用品市場正常秩序,為民眾提供便捷、溫馨、周到服務。縣林業局要加強森林防火工作,嚴格控制野外用火,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各鄉鎮各部門要對民眾祭掃高峰、活動範圍、祭掃路線等進行科學預測和有效處置,避免出現人流聚集、交通擁堵的狀況,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制度,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縣政府。
二、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文明的社會氛圍
清明節是社會各界集中關注殯葬行業的重點時期,也是開展清明文化和殯葬改革宣傳的有利時機。宣傳部、民政局要主動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繼續推行“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題宣傳活動,積極倡導文明現代的祭掃方式,宣傳殯葬事業的發展成果,宣傳殯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標。一要宣傳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導文明祭掃。要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既能滿足民眾精神需求,又符合殯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掃形式和文明禮儀,引導民眾形成愛護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識。二要宣傳殯葬政策法規,推進殯葬改革。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基層民眾組織的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支持殯葬改革的社會氛圍。
三、認真開展清明節期間紀念革命烈士活動
縣境內各烈士陵園是我縣人民瞻仰、紀念先烈,接受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基地。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安排好紀念革命先烈活動,要利用現有的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組織本單位職工和當地民眾,特別是青少年有秩序地開展瞻仰、祭掃活動,進一步加強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縣直各部門和婁山關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好乾部職工和民眾以及部分學生到榮德山烈士陵園開展祭掃活動,各單位祭掃時間為3月31日-4月1日;各中國小校掃墓時間4月2日-4月3日。其餘各鄉鎮要結合自身實際,自行安排時間到轄區內烈士陵園開展紀念活動。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