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桐城市司法局是桐城市人民政府組織部門。內設7個職能科室和紀檢組監察室,定編52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實施辦法,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2、制定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3、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律師機構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業務、律師業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業務。
4、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司法助理員工作,鎮、街道法律服務工作。
5、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
6、指導、監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和電子政務建設。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市局直屬機構的內部審計工作。管理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裝備、通訊等工作。
2、政工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公務員、全市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和人事、勞資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人事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組織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律師 、公證員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組織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
3、公證、律師管理科
指導、管理、監督全市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全市公證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律師機構設立的初審和登記、年檢註冊和註銷的審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及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市律師資格管理工作。
4、基層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5、法制宣傳教育科(市依法治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進行有關司法行政的調研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設定進行初審,指導、監督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開展普及法律知識工作。承辦市依法治市(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各行業的依法治理。指導和監督法學會工作。
6、法律援助中心
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地方性規定,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審定、分配、協調,辦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7、“12348”法律服務指揮中心
指導、監督全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負責解答面向社會的各類法律諮詢、負責接待求助法律的來訪者。負責協調市內外區域合作,做好受案分流;掌握社情民情,組織人員快速反應,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糾紛激化。
領導信息
劉曉 黨組副書記 局長李青松 黨組書記
劉喜 黨組副書記 副局長
鄒正來 黨組成員 副局長
黃青松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趙旺友 黨組成員 副局長
余潤芝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