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案頭審計
案頭審計是指稅務審計人員在不進入現場的情況下,通過檔案審查方式,對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的職能或功能進行綜合分析,了解被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內容、方式、收入確認、財務核算、定價方法等情況的調查工作。
案頭審計的程式
1.企業舉證。調查對象確定後,應立即向企業發出“關於提供與關聯企業業務往來有關資料的通知”,要求企業在接到通知的60日內,提供價格、費用標準等資料,其具體內容包括:
(1)與關聯企業以及第三者交易的情況資料,包括商品買賣、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的交易、提供勞務或服務、資金的拆借、其他交易等;
(2)價格因素構成的資料,包括交易的數量、地點、條件、形式、商標、付款方式等;
(3)確定交易價格和收費標準依據的其他有關資料。
2.審計分析的重點。主要包括:
(1)利潤(虧損)額,投資或銷售利潤(虧損)率;
(2)銷售收入的完整性;
(3)成本費用支出的合理性;
(4)借貸資金的利率水平;
(5)無形資產的轉讓,使用價格的合理性等。
3.通過重點項目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需進一步調查審計的,要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