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包辦婚姻
1936年,那年雷德明9歲,從山下嫁到山上,給16歲的張國南做童養媳。此時,大她10歲的陳正良,家裡也有一位童養媳婦,跟雷德明同歲,叫敖德明。兩對婚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辦。
陳正良和張國南是“坎下坎上”的鄰居,相距10分鐘路程,兩家人時有來往。雷德明回憶,她嫁到張家後就認識了陳正良。但那時她年紀小,沒有愛的概念。
兩家人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但似乎都不如意。雷德明常被安排很多家務農活,還偶爾被張國南打罵。陳正良說,自己和敖德明之間沒有愛的感覺。
自由戀愛
雷德明15歲,情竇初開,對陳正良產生了好感。“他人樣貌長得好,有文化、有才華,還不吃煙不吃酒。”87歲的雷德明回憶自己的初戀時,數次用手半遮臉,低頭羞澀地笑了。
要說兩人彼此表露情誼,還是在一顆桂花樹下。這顆桂花樹樹幹要兩個人才懷抱得完,據說有一千多年壽命。遠近的人都偶爾到這棵樹下耍,雷德明也不例外。
不過,雷德明是跑到樹下哭,“在張家屋頭受了委屈,就跑到樹下坐起哭,哭安逸了就回家。”雷德明說 。
巧的是,這顆桂花樹當時正好長在陳正良屋後。聽到雷德明哭,陳正良時常去安慰她,和她談心。
久而久之,雙方產生了情感。雷德明說,那年春節,陳正良送給她一塊藍布,讓她做一件新衣裳穿,“算是你們年輕人說的定情信物。”就這樣,兩人在桂花樹下開始了自由戀愛。
終成眷屬
當時是1942年,自由戀愛的風氣還未傳播到遙遠的深山,兩人不得不繼續著各自的婚姻家庭。雷德明被張國南打,陳正良不敢幫她出氣。陳正良送一個鐲子給雷德明,雷德明只能趁張國南不在的時候戴一戴。
這種相愛但不敢愛的痛苦,兩人一忍就是11年。1953年,新中國4歲。已經26歲的雷德明,仍未給張家生下一個孩子,張國南一家對她更加嫌棄,打罵越來越多。
“我和你結婚嘛。”桂花樹下,雷德明主動向36歲的陳正良求婚,沒等陳正良回答,雷德明又補充一句,“我可能生不出娃兒。”陳正良微笑著回了一句:“這都不是問題。”
兩人各自回家著手離婚。要知道,在當時那個年代,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少之又少。1953年6月底,在他們的堅持下,陳正良與敖德明終於經過努力,各自把婚離了。兩張不同的《離婚協定書》,如今都已泛黃,但在“離婚原因”一欄,能清晰的看見共同點:包辦婚姻;雙方沒有感情。
同年9月13日,雷德明與陳正良,結婚領證。
婚後生活
他們的婚姻,得到了大多數人的支持。雷德明記得,結婚那天,她被大花轎抬進陳家,在堂屋拜天地。她戴著陳正良送給她的手鐲,與陳正良牽手、磕頭。屋外的院壩上,10幾桌客人歡呼鼓掌。
他們還把家往後搬了一點,桂花樹就從屋後出現在了屋前壩子。從此,他們可以正大光明地在桂花樹下,相依相偎。
結婚以後,陳正良兌現了自己的愛情宣言,從未對雷德明打罵。雷德明沒能為陳正良生下一個孩子,陳正良也沒因此嫌棄過她。
不僅如此,陳正良和前妻離婚時,大女兒陳相淑由他撫養。面對新媽媽,陳相淑沒有反感,兩人相處得很好。直到現在,已經66歲的陳相淑,還時常爬一個多小時的山路,回來看望雷德明。
雷德明說,她慶幸她和陳正良當初勇敢的選擇。
長守桂花
如今,雷德明一人住在山上。11歲抱養到她家的兒子陳相華,現年63歲,常提出將她接到山下住,雷德明一直沒同意。
“住習慣了,這裡有念想。”雷德明所說的念想,大概就是她和陳正良的美好回憶吧。1997年,陳正良先離她而去。隨後,雷德明就把手鐲送給了女兒陳相淑,並把離婚協定、結婚證書,小心封進一個木匣子。
陳相華幫忙打開匣子,上面布滿灰塵,“媽媽很少打開,捨不得,怕把這些證書弄壞了。”儘管如此,紙質證書的一部分仍被蟲蛀了,陳相華說下次做一個好的匣子回來。
攤開結婚證書,雷德明老人笑了,滿是皺紋的臉,像一朵綻開的花兒。
雷德明說,要是想陳正良了,她就到桂花樹下坐一坐,老伴兒就埋在離樹兩百米遠的地方。而要是到了每年桂花開時,“一聞到香味兒,就會想他。”雷德明說。
“我哪兒也不去,直到老死這裡!”雷德明說這話時,坐在高高的門坎上,眼神一直望著屋外的桂花樹。
相關評價
如今,社會發展了,物質極大豐富,愛情的選擇似乎顯得格外艱難。而雷德明和陳正良那個時代,物質匱乏,吃飯、穿衣成為最大問題,要選擇一份愛情,同樣面臨物質的誘惑。何況還要背負太多世俗的眼光。愛情的本質,不會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選擇一個相伴一生的人,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