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格奧爾基·帕納GheorghePana(1927年4月9日——)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副主席、人民委員會事務委員會主席。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務和國務活動家。
經歷
1927年4月9日生於普拉霍瓦縣蓋爾基查村的一個農民家庭。布加勒斯特經濟研究學院畢業。1941年在普洛耶什蒂煉油廠當石油工人。1944年加入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解放後,先在共青團工作。
1947年10月加入羅馬尼亞共產黨(1948——1965年稱羅馬尼亞工人黨),任黨中央宣傳鼓動部講師。1948年在共青團中央學校學習。
1949年在羅馬尼亞工人黨中央委員會安·亞·日丹諾夫學院學習。1951年任報社記者,後任羅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門負責人,1954——1957年在莫斯科的蘇共中央高級黨校學習。
1958年任羅共布加勒斯特市委書記、宣傳鼓動部部長。1964年任羅共中央宣傳鼓動部副部長。
1966——1969年任羅共布拉索夫縣委第一書記兼布拉索夫縣人民委員會主席。1969年4月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委員。1969年8月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常設主席團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主管組織工作和工、青、婦等民眾團體。1973年5月任經濟和社會組織委員會主席。
1974年11月羅共十一大當選為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書記。1975年3月17日解除中央書記職務,1975年3月18日——1979年3月30日任羅馬尼亞全國總工會中央理事會主席(部長級國務秘書)。1976年8月任日用消費品生產協調委員會副主席。1977年1月26日——1979年1月30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勞動部長。1977年8月,受尼古拉·齊奧塞斯庫和中央的委託,同伊利耶·維爾德茨赴日烏河谷地區處理“日烏河谷礦工大罷工罷工事件”。1977年10月當選為全國勞動人民委員會副主席。1978年4月任全國勞動人民委員會生活水平、勞動條件和社會事務委員會主席。1979年1月先後被解除總工會主席和勞動部長職務。
1979年1月——1985年12月任羅共布加勒斯特市委第一書記兼布加勒斯特市人民委員會主席。1979年3月起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在主持布加勒斯特市委、市政府工作期間,領導了1977年布加勒斯特地震後重建工作,進行大規模現代化的市政建設。維修翻新城市基礎設施,拆除舊、危建築,鋪設供熱管道和拓寬道路,修繕凱旋門、國家競技場、自由公園、少年宮等。
1979年11月羅共十二大、1984年11月羅共十三大和1989年11月羅共十四大均當選為中央執委。1985年12月16日——1986年7月11日任食品工業和農產品收購部部長。1985年當選為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副主席。1986年8月26日任人民委員會事務委員會主席(黨政合一機構,該委員會受黨中央和國務委員會雙重領導,附屬在部長會議之下)。他還是大國民議會代表。
格奧爾基·帕納是積極宣傳和樹立尼古拉·齊奧塞斯庫“個人崇拜”,吹捧齊奧塞斯庫夫婦的中央領導人之一。在當時國民經濟困難的情況下,絲毫不吝國力、不惜民力的齊奧塞斯庫大興土木,搞城市建設。1983年以後,齊奧塞斯庫提出“要把布加勒斯特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新首都”的宏偉計畫,首先是“共和國大廈”,接著是“社會主義林蔭大道”、“社會主義廣場’等等,工程投資規模巨大、連法國、義大利的同類建築也無法媲美。為完成這一工程,拆除了18座教堂,包括16世紀建造的“聖星期五教堂”。還必須迫使約4萬居民搬遷,由此引發了強大社會震動和不滿。而當時作為布加勒斯特黨政第一把手的帕納極力迎合齊奧塞斯庫,負責實施了這一系列勞民傷財、損耗國力的“面子工程”。
劇變
1989年12月22日羅馬尼亞政局發生劇變後被捕,1991年12月被宣布無罪釋放,1992年4月再次入獄,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出獄後,於2006年出版了他的回憶錄。
榮譽
格奧爾基·帕納榮獲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勞動勳章(兩次)、“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之星”勳章、“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英雄”稱號、“八·二三”勳章、“社會主義勞動英雄”稱號、“為社會主義和民族解放,反法西斯和反帝國主義革命四十周年”獎章、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三級國旗勳章。
訪華
格奧爾基·帕納曾於1951年、1966年訪問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