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情介紹

根河市林業局始建於1969年,是地方林業局,隸屬於呼倫貝爾市林業局。根河市全市總面積20012平方公里,林業用地面積19173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95.81%,森林面積174.5萬公頃,但是有95.5%的林業用地均歸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旗下根河、金河、阿龍山、滿歸、得耳布爾五大森工林業局經營管理,根河市地方林業局經營的林地面積很少,不足全市林業用地的5%,只轄有姑子廟林場1個國營林場,根河市地方林業局主要負責姑子廟林場的撫育伐生產、更新造林、森林資源保護等管理工作。
下轄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印信、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會務工作;負責督查、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後勤服務、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財務股
負責編制全市林業生產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承擔林業各項工程項目的審查、立項、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林業財務的檢查指導、財務決算和林業統計工作;負責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納與管理工作。
三、森林資源林政科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資源管理;擬定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政策措施和技術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核實、統計上報年森林採伐消耗量;負責作業調查設計、林木採伐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森林資源經理調查規劃設計、年森林採伐限額、伐區作業質量、資源檔案管理,資源消長變化分析及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各類造林核查與新成林驗收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區劃,組織指導林地清查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指導、監督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調解林權糾紛;指導、監督林權登記發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流轉;負責木材運輸與銷售管理;指導木材檢查站工作;監督與管理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林業產業發展與項目管理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學研究和林業適用技術推廣套用工作,組織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的結構調整;監督林產品質量;負責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森林防火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森林草原防火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實施;擬定森林草原防火規章制度;組織、宣傳、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負責防火責任制的督促檢查;組織協調開展防火宣傳活動,檢查指導各項預防措施的落實;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防火行政執法監督,協助處理重大火災案件;負責防火設施設備的制定,防火專項資金的監督。
負責撲火預備方案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撲火指揮調度;負責機耕防火隔離帶、火燒防火隔離帶、計畫燒除工作;負責機械防火站、防火檢查站的管理;負責防火先進技術推廣套用;負責防火專業隊伍的培訓,防火值班調度;協調武警森林部隊和航空護林工作;負責野外用火審批、防火通行證辦理工作。
六、森林公安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森林公安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構設定和隊伍建設規劃、警力配備、警籍、警銜和民警獎懲的管理;承擔全市森林公安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查處、督辦民眾舉報在全市有影響的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公安裝備及公安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安行政複議、行政(刑事)訴訟等工作;協助地方公安機關維護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禁毒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根河市林業工作站(各鄉鎮林業工作站)
根河市林業工作站(各鄉鎮林業工作站)(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全民義務植樹條例》等法律法規;
2、負責依法行政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指導與發展林業生產;
3、負責開展全市全民義務植樹任務和造林綠化工作,並督促檢查造林綠化貴乎的實施;
4、負責協調局內有關部門、切實抓好林政、獵政、防火、檢疫、動保等工作;
八、根河市林木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根河市林木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增掛根河市防止林業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管理站)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止條例》等法律法規;
2、負責種苗繁殖基地執行產地檢疫;負責在指定的車站、港口、機場、倉庫等場所執行檢疫任務;簽發省內調運檢疫證書;
3、負責協助領導在全市範圍內依照條例開展檢疫、防治、預測預報工作;
4、負責對危險性林業病蟲害進行調查,編制當地檢疫對象分布資料,負責檢疫對象的封鎖和撲滅工作;
九、根河市野生珍貴動物森林植物保護管理站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2、負責依法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發展,合理利用野生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種子採集、生產、調運、經營的管理;
3、負責依法查處亂撲亂獵、倒賣、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森林植物及產品按件;
4、負責野生資源調查和管理;
5、負責指導養殖戶對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十、根河市林政、獵政防火檢查站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止條例》等法律法規;
2、負責種苗繁殖基地執行產地檢疫;負責在指定的車站、港口、機場、倉庫等場所執行檢疫任務;簽發省內調運檢疫證書;
3、負責協助領導在全市範圍內依照條例開展檢疫、防治、預測預報工作;
4、負責對危險性林業病蟲害進行調查,編制當地檢疫對象分布資料,負責檢疫對象的封鎖和撲滅工作;
十一、根河市林木種苗管理站
1、負責貫徹、執行《森林法》、《種子法》等法律法規;
2、負責種子採集、生產、調運、經營和管理;
3、負責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種子、苗木、銷售假冒偽劣種子苗木;
4、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林木種子生產、育苗、生產計畫,做好調撥種子檢疫、檢驗工作,為城市綠化提供優質苗木;
5、負責對種子經營許可證發放管理工作;
十二、根河市機械防火站
1、負責貫徹、執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
2、負責全市五個大嶺防火隔離帶開設及姑子廟地區防撲火工作。
3、負責管理、維護、保養、合理使用防火機械及森林防火設施設備。
4、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森林防火規劃及防火協調工作。
十三、姑子廟林場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公益林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國家公益林保護工程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培育、保護管理的檢查驗收;是以公益林管護為主導的國有林場。承辦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