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目前衡量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方法主要有剔除法和統計法兩種
剔除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好處是簡單、容易理解。剔除法系剔除消費者物價指數中的某些特定項目,用剩餘的項目來編制核心消費物價指數。剔除的標準是:(1)該項目的價格不穩定;(2)該項目的價格容易受供給面衝擊的影響。通常,食物和能源是最常被剔除的項目。
統計法是運用統計方法剔除極端價格變動(價格下跌最大的20%的商品及上漲最大的8%的商品項目)對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再進行編制核心物價指數。常用的統計法為截尾平均法(trimmed mean),截尾平均法依各項目的價格變動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剔除一定比例的價格變動最大與最小的項目後,再計算出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
大多數國家都採用剔除法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將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定義為從消費者物價指數中,扣除受到稅收、匯率、利率變動與季節性因素影響的項目,所編制的消費物價指數。
以下是一些國家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的情形,加拿大剔除食物、能源以及間接稅對物價的影響;美國剔除食物和能源價格的影響;泰國剔除生鮮食品及能源價格的影響;英國和紐西蘭只剔除利息支出的影響;秘魯的剔除項目多達9 項,占了CPI 的21.2%,包括食品、水果、蔬菜、市內交通等,台灣採用剔除法編制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剔除的項目是蔬果魚介及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