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

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由原株洲市北區人民法院更名,座落於株洲市銅藕路106號。 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株洲市石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一)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機構概況

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由原株洲市北區人民法院更名,座落於株洲市銅藕路106號。現設有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執行局、審監庭7個審判機構,以及監察室、政工科、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室、法警隊、工會7個職能部門。正式在編幹警56人,全部達到了法律大專以上學歷和資格,其中法律本科學歷的有46人,碩士研究生6人,具有審判資格的法官有31人。 石峰區人民法院新的審判辦公綜合大樓於2004年3月落成,審判大樓為八層框架結構,集審判、辦公功能於一體,內設13 個大、中、小審判庭,辦公室70餘間。有專門的立案大廳,信訪接待室,檢察官、律師、證人休息室,當事人候審區,羈押室,訴前調解室,當事人談話室,接待室,法律文書查閱室,再審複查聽證室,法庭設備中心控制室,網路控制室、健身房,桌球室等多種功能廳室;配置了電子顯示屏、計算機區域網路、門禁自動控制等現代科技設備;推行了每周一院長接待日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法院現代化建設已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自建院以來,石峰區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受到黨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肯定。2005年,獲全省優秀法院榮譽稱號,2005年、2006年連續二年獲得全省案件質量評查基層法院第一名的榮譽,2006年,榮獲全省法院司法績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榮獲省政法委全省執法質量第一名,2007年,榮獲全省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先進集體,近年來,石峰法院還多次被市政法委評為政法工作先進單位、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優秀法院,2006年在全市法院七化目標考核中名列第一,2007年被市中院記集體三等功。同時湧現出了一批先進典型個人,如株洲市平安衛士肖青松、湖南省芙蓉杯百崗名星何朝暉、全省法院執行辦案能手吳登高、全省法院調解能手王健等。

工作職責

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株洲市石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一)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三)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四)在業務工作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公民自覺地遵守憲法、法律。
(五)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二)立案庭、(三)刑事審判庭、(四)民事審判一庭、(五)民事審判二庭、(六)行政審判庭、(七)審判監督庭、(八)執行局、(九)司法警察大隊、(十)司法技術室、(十一)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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