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

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是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文化藝術、體育體制改革,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制定全區文化藝術、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的研究,開發和套用,推廣文化藝術、體育科技成果,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負責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體育活動、公益數字電影放映工作,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監督管理區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推廣區級圖書館、文化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擬定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督,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統籌安排國家及本級財政撥給的各項經費,牽頭負責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建設。

介紹

根據《中共柳北區委員會 柳北區人民政府關於柳北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柳北發〔2010〕11號),設立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為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和增加職責。

1. 承擔原由市文化局下放的企業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增設美術品經營業務備案;

2. 承擔原由市文化局下放的美術品進出口經營單位設立備案;

3. 承擔原由市文化局下放的美術品經營單位設立備案;

4. 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對本轄區內《娛樂經營許可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進行審批和核發;對娛樂經營活動、演出經營活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營業活動進行管理。

5. 承擔原由市體育局下放的臨時占用體育場地設施審批;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開辦武術學校審批;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等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推進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指導基層文化、體育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主要職責

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文化藝術、體育體制改革。

(二)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制定全區文化藝術、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的研究,開發和套用,推廣文化藝術、體育科技成果。

(三)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負責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體育活動、公益數字電影放映工作。

(四)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監督管理區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推廣區級圖書館、文化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五)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擬定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督,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統籌安排國家及本級財政撥給的各項經費,牽頭負責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建設。

(七)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規劃柳北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和維修,指導全區文物、博物、社會教育基地等文物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協調。

(八)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歸口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研究制定全區文化、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審核審批文化、體育經營管理項目和經營場所的設立,監督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工作及全區審核審批新聞出版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設立。

(九)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實施《全民健康計畫綱要》,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機關、學校、企業、農村、少數民族和殘疾人體育工作。

(十)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負責文化市場、體育工作審批事項的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擬定全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配合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指導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十二)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承辦區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柳北區文化和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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